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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通告

成文日期:2016-03-31文号:闸卫计医政[2016]8号  索取号:GB9311004-2016-018发布机构:区卫生计生委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  发稿时间:2016-03-31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收藏】 【字号: 【我要打印】

闸卫计医政〔2016〕8号

2016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卫计委于2016年1月至3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2016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校验结果如下:

校验合格单位:

民营医疗机构:

上海鸿慈儿童医院 上海海鹰医院

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 上海彭江医院

上海伊莱美医疗美容医院 上海良宜口腔门诊部

上海灵之水医疗美容门诊部 上海宇尔口腔门诊部

个体医疗机构:

上海林一妹口腔诊所 上海朱俊涛口腔诊所

内设医疗机构:

上海新民大酒店保健站 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卫生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二四工厂保健站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保健站

特此通告。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页无内容)

主题词:卫生 校验 通告

抄送: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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