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通告
闸卫计医政〔2016〕8号
2016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卫计委于2016年1月至3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2016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校验结果如下:
校验合格单位:
民营医疗机构:
上海鸿慈儿童医院 上海海鹰医院
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 上海彭江医院
上海伊莱美医疗美容医院 上海良宜口腔门诊部
上海灵之水医疗美容门诊部 上海宇尔口腔门诊部
个体医疗机构:
上海林一妹口腔诊所 上海朱俊涛口腔诊所
内设医疗机构:
上海新民大酒店保健站 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卫生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二四工厂保健站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保健站
特此通告。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页无内容)
主题词:卫生 校验 通告
抄送: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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