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度闸北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闸卫计医防〔2015〕1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闸北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脊髓灰质炎和麻疹防控工作,我区将从2015年3月1日至31日和9月1日至30日期间,在本区内开展2015年度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工作,现将《2015年度闸北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2015年度闸北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2015年 闸北区 补充免疫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公共卫生管理科 2015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5年度闸北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
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将于2015年3月1日至31日和9月1日至30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主要针对外来人口和重点人群、以查漏补种为主要形式的补充免疫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
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阻断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与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维持本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及麻疹流行病学特点,进一步开展控制和消除麻疹工作,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及暴发流行。本次活动以非本市户籍人群和重点人群为主要对象,以查漏补种为主要形式,注重实效,主要减少“零”剂次儿童,消除可能存在的免疫空白。
二、活动时间
(一)第一次:2015年3月1日至31日
(二)第二次:2015年9月1日至30日(大学新生可根据开学日期在10月底之前完成)
三、活动范围
(一)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薄弱地区;
(二)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镇、街道或居委;
(三)各大型集贸市场(包括其他集市、小商品市场),以及大型交通枢纽中转站(如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
(四)中小学、各类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民办学校(含看护点)、大中专学校等有集体生活的单位;
(五)近年来麻疹病例较多,发生过麻疹暴发的镇、街道或居委;
(六)免疫相对薄弱甚至空白的大中型企业。
具体活动范围详见附件。
四、接种对象
(一)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对象
1、2月龄至3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累计服苗少于3次者;
2、4至6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累计服苗少于4次者;
3、7岁至初中三年级(16岁),累计服苗少于4次者;
4、大中专新疆籍来沪新生,累计服苗少于3次或免疫史不详者(应补足基础免疫3剂次)。
(二)麻疹类疫苗接种对象
1、8月龄至17月龄非本市户籍人口,未接种过麻疹类疫苗者;
2、18月龄至初中三年级(16岁)非本市户籍人口,麻疹类疫苗接种史少于2次者(重点对象为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民办学校最低年级、最高年级所有学生以及其它年级中新来沪学生);
3、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全覆盖接种;
4、麻疹高发的街道、镇辖区大中型企业中新进职工,全覆盖接种;
5、可能暴露于麻疹病例的医务工作者和教职员工等,如无麻疹疫苗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无既往患病史或血清学免疫力证据,全覆盖接种;
6、免疫相对薄弱甚至空白的成年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接种或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健康体检、婚前体检等方式为成人开展接种。
免疫史必须根据明确的书面记录;补充免疫活动中,应种对象需接种脊灰/麻疹类疫苗1次(可同时接种),且与上次接种疫苗至少间隔4周。
五、疫苗和接种形式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中,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对象使用减毒活疫苗;18月龄至初中三年级(16岁)麻疹类疫苗应种对象使用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联合疫苗;其余麻疹类疫苗应种对象使用麻疹风疹联合疫苗。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可采用接种门诊固定接种、设摊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多种接种形式(可与摸漏、宣传同时进行);散居儿童麻疹类疫苗应种对象必须预约到接种门诊,以保证接种对象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接种;在大型集中用工单位和医院、学校等机构内,可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接种点开展麻疹类疫苗补充免疫工作。
六、宣传培训
为保证补充免疫的覆盖率和有效、安全实施,本区将加强对辖区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切实做好补充免疫前的排摸、查漏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专家访谈、宣传画单、横幅、入户告知书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大型交通枢纽中转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非本市户籍人口集聚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
七、接种登记
为提高效率,本次活动中脊髓灰质炎疫苗可查漏与接种同时进行,边排摸边服苗,服苗后要做好登记工作。为保证接种安全及质量,对于麻疹类疫苗的补充免疫对象,必须做好预约工作,到接种门诊接种,接种当日,做好现场记录和接种后的统计工作。
对本次掌握的对象,在完成脊灰、麻疹补充免疫活动的基础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适时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白百破、乙脑、流脑等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程序根据本市的免疫程序规定执行。
八、督导与现场快速评估
(一)督导
在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期间,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各社区实施全覆盖督导,推动、促进补充免疫工作有序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快速评估
在补充免疫活动完成后1周内,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重点地区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对调查接种率低于95%的社区,重新开展补充免疫。快速评估采用上海市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及汇总表。
九、总结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在补充免疫活动和快速评估全部结束后1周内完成补充免疫小结,做好数据库录入,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补充免疫活动和评估全部结束后2周内完成补充免疫小结,做好数据库录入,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时间进度
(一)2015年2月:计划、方案的制定;
(二)2015年2月和8月: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分发到位;
(三)2015年3月和9月:完成接种(大学新生可根据开学日期在10月底之前完成接种工作);
(四)2015年4月和10月:完成接种率快速评估;
(五)2015年5月、11月:数据上报并进行汇总、分析、总结。
附件:闸北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补充免疫活动范围
闸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 各街道(镇)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居委
街道(镇) |
居委1 |
居委2 |
居委3 |
居委4 |
居委5 |
北站 |
顺庆 |
南林 |
北高 |
均益 |
卫星 |
宝山 |
存仁 |
通源 |
邮电 |
儒林 |
宝华 |
共和新 |
唐家沙 |
三阳 |
新理想 |
1100弄 |
柳二 |
芷江西 |
大统 |
苏家巷 |
芷江 |
一二三三 |
三兴 |
大宁 |
慧芝湖 |
801弄 |
粤秀 |
新梅 |
延铁 |
彭浦镇 |
白遗桥居 |
塘南居 |
万荣新苑 |
北一居 |
永和家园 |
彭浦 |
彭一居委 |
彭三居委 |
共三居委 |
共四居委 |
517居委 |
临汾 |
江扬南路466弄 |
汾西路88弄 |
景风路403弄 |
汾西路260弄 |
阳曲路760弄 |
天目西 |
华康 |
安源 |
蕃瓜弄 |
铁路新村 |
卓悦居 |
2、各街道(镇)集贸市场一览表
街道(镇) |
市场名称 |
地址 |
北站 |
安庆菜场 |
安庆路410号 |
天盛菜场 |
天潼路768号 |
|
疏导点 |
海宁路1022号 |
|
宝山 |
正育上砂菜市场 |
芷江中路373号 |
严家阁菜场 |
天通庵路475号 |
|
共和新 |
洛平菜场 |
平型关路341号 |
三阳菜场 |
民和路138号 |
|
谈家桥菜场 |
谈家桥路90号 |
|
芷江西 |
兆基菜市场 |
普善路221号 |
芷江菜场 |
芷江西路50号 |
|
中华新路市容环境临时疏导点 |
中华新路715号 |
|
大宁 |
北盛菜场 |
老沪太路171号 |
平延菜场 |
平型关路610号 |
|
宁盛菜场 |
大宁路252号 |
|
彭浦镇 |
曹安路市场 |
场中路3111号甲 |
盛政菜场 |
少年村路531号 |
|
万荣菜场 |
永和路518号 |
|
晋城菜场 |
高平路151号 |
|
绿园菜场 |
运城路625号 |
|
龙群菜场 |
灵石路1201弄1~2号 |
|
和宁菜场 |
万荣路88号 |
|
彭浦 |
上海东康集贸市场 |
长临路299号 |
上海半凇园副食品商场 |
平顺路245号 |
|
上海申北副食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平顺路28号 |
|
曲沃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曲沃路287号 |
|
临汾 |
保德路菜市场 |
保德路191号 |
龙群菜市场 |
阳曲路120号 |
|
阳曲路菜市场 |
阳曲路100号 |
|
天目西 |
天目西菜市场 |
共和新路2号 |
3、近年来麻疹病例较多,发生过麻疹暴发的镇、街道或居委
北站街道、彭浦镇、共和新街道
4、免疫相对薄弱甚至空白的大中型企业
如七浦路服装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