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中心
公示时间: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2日
接待地点:天目中路168号
接待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
举报电话:63063361
举报邮箱:zb_6357555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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