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闸北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
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职校(含民办):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4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认真开展专项自查,严格教师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请各学校于7月31日上午11:00前将《学校关于落实“六个严禁”自查情况表》(附件1)和《学校关于落实“六个严禁”自查报告》(附件2)(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教育督导办公室(219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zbjydd@163.com。
为切实落实此项工作,闸北区教育局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56630990*1005,举报邮箱:zbjyxfts@163.com。
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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