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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公告

成文日期:2016-03-11文号:  索取号:GB6103000-2016-001发布机构:区财政局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  发稿时间:2016-03-11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收藏】 【字号: 【我要打印】

公告

根据“撤二建一”工作要求,实施两区行政区划调整,静安区财政局从2016年4月1日开始,正式以“静安区财政局”名义对外受理闸北区、静安区两区合并后会计管理等相关业务。现具体安排如下:

1、涉及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代理记账许可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收回投资审批 ,于2016年4月1日起到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秣陵路38号,电话:63805390-5212)

2、涉及其他业务办理,于2016年4月1日起到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服务大厅受理(陕西北路1058号,电话:62278881-会计中心)

3、原闸北区财政局服务大厅(广中西路1207号)于2016年3月31日起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4、原在闸北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请到秣陵路38号领取。

静安区财政局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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