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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教育局、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关于2014学年度闸北区中小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的意见

成文日期:2015-04-07文号:  索取号:GB8103000-2015-093发布机构:区教育局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  发稿时间:2015-04-07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收藏】 【字号: 【我要打印】

闸北区教育局、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关于2014学年度

闸北区中小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

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的意见

区各初中、小学:

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学校和团队组织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通过评选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团队员、团队干部、团队集体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现根据沪团委联(2004)1号和沪少委(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中、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总支)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

三、评选表彰的比例

1.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

2.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3.要注意各年级比例和男女比例。区、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表彰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4.初三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表彰纳入各级“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序列,同时授予“三好学生”称号,享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政策待遇。

四、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优秀团、队员条件:

1. 模范遵守《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团、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乐于奉献和服务,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团、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队龄、团龄。

(二)优秀团、队干部条件: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开展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团、队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

(三)优秀队集体条件: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在大队、团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五、评选表彰的操作程序

1.各校按照区少工委通知要求,参照评选条件,以中队为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个人和集体;通过综合考评、答辩等选拔方式并经大队委员会审定,学校行政会议审核,产生校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并张榜公示。各校需从此名单中至少推荐一名个人和一个集体报区级,参加区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此名单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审核。

2.区少工委将组织本地区团、教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校推荐的优秀个人候选人和优秀集体候选进行综合测评,产生本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区少工委须根据测评结果,按照优良顺序,从此名单中推荐相应数量的集体和个人参加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区优秀表彰名单在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评选表彰的时间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于3月进行

(1)3月25日 向各校布置

(2)3月27日前 产生校级优秀评选结果

(3)3月30日~4月3日 校级优秀候选名单张榜公示

(4)4月8日前 初步产生区级优秀候选名单

(5)4月9日~4月15日 区级优秀候选名单张榜公示

2.申报市“红旗大队”和“快乐中队”的学校由区少工委组织评审。

七、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

1.先进的评选应体现培养目标和教育思想,各中小学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和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由校长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少先队大队部具体实施。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关系、走后门等违纪现象,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一经查实,坚决退回并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校长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校当年的评选推荐资格。

2.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初中团员须经团支部推荐),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再张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使评选过程成为宣传发扬先进,激励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力争做到评选表彰一个,教育激励一批。

附:1.《2014学年度闸北区小学优秀队员、队长名额分配表》

2.《2014学年度闸北区初中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闸北区教育局

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

少先队闸北区工作委员会

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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