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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旧改总办)主要职责

成文日期:2015-07-21文号:  索取号:GA5001000-2015-002发布机构:区建管委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  发稿时间:2015-07-21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收藏】 【字号: 【我要打印】

(一)建交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制定的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交通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做好本区城市建设和管理、交通排堵保畅的推进和综合协调工作。
2、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的规划;参与研究制订本区交通排堵保畅、国防交通的计划。
3、负责制定本区城市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监督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提出建设资金筹措和安排的建议,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4、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本区范围内市、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工程按时间和节点顺利推进。
5、接受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本区静态交通管理;对本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及交通运输管理的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协调处理本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及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6、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规章,负责本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由委属事业单位以本委名义履行本区建筑、市政、河道、水政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区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区防台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旧改总办主要职责
根据2006年1月10日第133次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的精神,经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闸北区旧区改造动拆迁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与市相关部门对口衔接,制定全区旧区改造的总体计划和安排;(2)组织落实动迁地块前期审批等工作;(3)全区动拆迁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方案的总体平衡;(4)统一组织动拆迁推进工作,其中包括动迁推进中涉及动迁资金和房源的调配管理、队伍的激励办法、相关部门的考核、动拆迁行政执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等;(5)负责筹措和调配动迁安置房源;(6)负责对应市区联手基地的市属大集团的工作衔接;(7)动迁稳定工作的督促和落实;(8)负责制定本区其他区域范围内的、跨街道(镇)的动迁项目的协调安排工作;(9)负责区域内市属国有企业动迁的协调、推进;(10)负责原旧改办承担的其他工作。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总指办),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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