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闸北区彭浦镇镇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关于成立闸北区彭浦镇镇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各镇属集体企业:
根据《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闸北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闸府办发〔2015〕13号)文件的要求,经2015年6月12日第68次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闸北区彭浦镇镇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窦建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新钢 副镇长
成 员:李 芸 镇办公室主任
秦宁兵 镇办公室副主任(财经办主任)
周国民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国顺 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周伟民 彭浦农工商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沈惠良 镇财政所副所长
闸北区彭浦镇镇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周新钢(兼)
第一副主任:周伟民(兼)
副 主 任:秦宁兵(兼)、周国民(兼)
办公室成员:杨 清、陈 斌、沈惠良、叶秀娟
今后,闸北区彭浦镇镇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所在部门的相关同志自然替补。
相关文档
看过此文章的人还看了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