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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上海市静安区质量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国战略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静安区质量发展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紧紧围绕静安区中心工作,巩固提升《静安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各项任务举措,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静安落地生根,努力提高全区质量整体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一、优化质量顶层设计,夯实质量品牌制度基础
(一)加强质量发展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结合区域特色开展系列宣贯活动。加强质量强区建设的组织保障,完善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规则。(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发布实施《静安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完善区政府质量奖相关配套制度。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广力度,举办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质量开放日”等活动,引导更多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完善“街镇首席质量官”质量提升机制。持续打磨“首席质量官”静安质量品牌,通过“首席质量官”四步培育模式,实现从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首席质量官企业聘用、街镇首席质量官签约、政府质量奖成果创建全链条培育模式,丰富首席质量官的运用场景,不断拓展“首席质量官”的行业辐射效应。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指导各街镇大力开展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发动基层一线班组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推广示范基层一线的特色质量实践模式和质量改进成果,普及质量意识和知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
二、深入质量提升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我区“3+3”重点产业,围绕数据智能、生命健康、集成电路、元宇宙、绿色节能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关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的要求,积极遴选重点企业,推动重点产业质量管理升级,加快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支持引导静安区重点行业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开展系统有效的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配合单位:区统计局)
(五)扩大优质服务供给。聚焦民生关切,组织开展公共文化、义务教育、养老、快递、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质量监测,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健全医疗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配合监管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金融领域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建立服务质量分会,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产业电商等生产性服务业、商圈购物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金融办、区文旅局、区商务委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六)推动工程质量提升。推进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完善“保险+风险管控服务”模式,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配合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排水管网日常管养和排水系统提标。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作行业指导,推动设备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细化分解落实《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探索污染物与二氧化碳协同减排工程示范试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完善河道管理养护体系,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推进绿地、绿道、公园、休闲林地和立体绿化建设,拓展优化绿色生态空间。强化垃圾综合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八)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按照国家和上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结合本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引导创新能力较强、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企业,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和市场竞争活力;开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工作,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助力跨区域协同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人力资源共享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九)推进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点范围内高质量人力资源产业服务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在长三角一定区域内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人力资源产业配置模式。开展长三角行业质量状况研究,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了解掌握行业总体质量水平。整合市级专业机构和行业专家资源,开展为企定向质量诊断服务,助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创造高品质生活
(十)持续构建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推进消费供给质量满意工程,探索建立优质商业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等社会敏感度高、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优秀单位评比,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机制的覆盖面。不断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体系和制度,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加强重点消费品缺陷召回监督和成效评估。(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十一)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保障。持续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持续强化医药产品监管。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统筹做好药品抽检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强化质量领域违法行为执法。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化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进博会”期间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维权保障力度。落实“昆仑”专项行动,聚焦中国总部位于静安的重点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加强食药知领域犯罪数据研判和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静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巩固质量高地优势
(十三)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完善“1+15” 一站式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模式,1个线上平台,15个区域线下窗口,持续打磨覆盖静安全域、多行业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发布2023年度静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项目和试点培育项目,依托园区、链主企业、专业市场等运营机构,覆盖更多行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辐射。(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强化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质量人才培育计划,构建一支立体化、层次化的阶梯式企业质量管理队伍。加强质量强区工作培训力度,持续推进质量内容“进党校”工作。推动企业质量教育培训与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项目的衔接。加大企业首席官培训力度,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公益培训工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题培训,强化中小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人员质量素质。开展质量文化、品牌建设“进学校”活动,丰富中小学质量教育课程实践。(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十五)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开展“5.10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扩大“上海品牌”影响力。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质量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对市级、区级政府质量奖、“上海品牌”认证、“上海标准”的培育力度,发挥品牌建设专业组织作用,开展“品牌大讲堂”等活动,培育质量品牌龙头企业。推动各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培育孵化工作机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质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各街镇)
(十六)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城区各领域的应用落地,持续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探索推进数据质量管理方法、工具及评估研究。推进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数字化监管,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质量。(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十七)推动质量交流、共治和文化建设。聚焦长三角区域特色产业、特色产品,推进人力资源产业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开展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方针政策、质量发展实践、质量工作成效、质量品牌标杆。持续开展“上海品牌”认证工作。探索开展质量品牌提升示范试点工作,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发挥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网络等组织和平台作用,发动各行各业、各区域深入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分析,编制发布年度质量状况白皮书。(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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