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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坚持从严监管,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经营行业提升整体质量安全水平,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
积极推进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推进区内“天鹰系统”三期工程的推进落实。广泛动员,充分利用现有及新设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资源,发挥第三方订餐平台技术支持作用,率先实现“美食广场”食品加工过程透明化和可视化,接受监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从而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水平和消费信心。
二、深化食品经营环节“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度警觉,立足于主动发现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细抓实排查整治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综合利用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手段,多方位、多维度实施排查。重点对投诉举报量大、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排查,突出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一老一小”食品、“网红”餐厅、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等领域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对已发现确认的各类问题,要分析原因,坚决处置到位,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扩宽案源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集中梳理汇总、分析研判相关信息。尤其是舆情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要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查处。
三、狠抓高风险餐饮单位,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加强对辖区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风险预警,特别是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食堂、大型宴席承办单位、旅游接待饭店、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办酒场所等重点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关注“一老一小”和建筑行业等重点人群食品安全风险,积极会同民政、教委、住建委等部门压实老年助餐点、学校、工地食堂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和生食类食品制售;回收食品重新加工或更改标签后再次使用;违法经营毛蚶、炝虾,鲜活河豚鱼及其肝脏,来源不明肉类等违禁食品;建筑工地、交通枢纽、城乡结合部等周边区域无证经营盒饭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落实《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22年评价目标要求,“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放心餐厅”达标率80%以上,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的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配合教育部门继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五、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形成有效的监管人员培训体系和内容。全力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零事故和零投诉。
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持续加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情况;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和使用。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疫病防控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和防护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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