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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全面落实“边督边改、自查自纠”要求,关停违法厂家,消除异味扰民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交办清单,静安区全面落实“边督边改,自查自纠”要求,在建立综合响应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基础上,不断加强处罚和跟踪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
12月13日,本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转办单,举报普善路280号峰青印刷厂异味扰民,工厂无任何环保设施。区环保局立即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天目西路街道到投诉现场,对上海峰青印刷厂开展联合检查。经查,该厂在生产经营中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车间内无废气集中收集设施及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所在的浩翔工业园区进行摸底排查,发现上海擎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以上两家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时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目前,两家违法企业已停止生产,其中上海峰青印刷厂准备关厂搬迁,上海擎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准备安装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截至12月20日,本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56件,已办结49件,7件正积极办理中;根据情况立案查处32家单位,责令立即改正92起,限期整改12起,停产整改2家,关停取缔59家,约谈85人次,罚款金额总计1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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