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静安区第二届运动会 总体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展示静安区全民健身、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发展成果,拟于2021年4月至11月举办静安区第二届运动会。
区运会将为全区各单位、部门搭建展示精神风貌的体育舞台,为市民打造一个全民参与的体育嘉年华,凝聚全区上下团结奋发、齐心协力共建“国际静安、卓越城区”的精气神。区运会筹备工作拟于3月下旬正式启动,预计将有来自全区各界150支代表队近2万名运动员参与,除了开展各项竞赛,区运会还将举办贯穿全年的系列群众体育主题活动,营造热烈的全民健身氛围,预计全区2021年将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300场以上,市民参与将达30万人次以上。
区运会各项赛事活动将严格按照《上海市集会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等文件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责任体系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分级责任组织机制,并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作动态调整。
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体育局编制了静安区第二届运动会总体方案及组委会组织机构设置及成员名单,并着手制订运动会赛事申办与经费扶持、奖励、防疫等相关办法、规定,为办赛参赛提供制度保障。现将方案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静安区第二届运动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一起上赛场 人人享健康”的办赛宗旨。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发展体育健身人群、提高全社会参与度,实现全民健身运动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市静安区第二届运动会组委会。
组委会委员由各委办局、街镇及静安区各大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担任(若有人员变动,则自然更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活动组、大型活动组、社会动员组、综合保障组,定时召开区运会工作例会,加强各部门联系,通力合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组委会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设置详见附件)
四、举办时间
拟于2021年4月至11月举行
五、区运会主题(拟)
1 国际静安 会聚精彩
2、相聚卓越城区 共享快乐运动
3、“静”情快乐运动 “安”享健康生活
六、运动会会徽、口号
已于2月4日起启动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已收到80个会徽、2000余条口号投稿,征集活动目前已进入评审环节。
七、项目设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面向工作、学习、生活在静安的市民开展各项竞赛,报名参赛需通过代表队报名,竞赛成绩记入区运会记录。
1、老年组
8项:中国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气功(气舞)、木兰拳、太极拳、三打一、健身舞蹈。
2、成年组
21项: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田径、击剑、空手道、陆上划船、飞镖、台球、围棋、中国象棋、桥牌、拔河、钓鱼、休闲棋牌(80分、三打一、大怪路子)、城市定向、电子竞技、广播操。
3、青少年组
青少年组分高中组(含职校)、初中组、小学组。
20项: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棋牌(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五子棋、国际跳棋、桥牌)、击剑、棒球、台球、高尔夫、广播操、武术(操)、啦啦操、跳踢拍、射箭、飞镖、举重。
(二)活动项目
围绕区运会举办形势多样的全民健身系列预热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运动、全民共享的热烈氛围。
(1) 区级品牌赛事:对接上海城市业余联赛,面向全市市民开展“创卓越 享静赛”国际静安精英挑战赛。举办路跑、滑雪、橄榄球、攀岩、拳击、霹雳舞、射箭等项目的系列健身体验活动。
(2) 青少年品牌赛事:推出“夺冠静安”青少年体育系列赛,开展青少年精英挑战赛、阳光体育大联赛、趣味体验赛等覆盖不同层次技能水平青少年的赛事活动,提高各体育项目的普及度和参与度。
(3) 街镇级品牌:以街镇为单位举办社区运动会、楼宇园区运动会,作为街道、镇,企业代表组队参与区运会竞赛项目的预选赛。
(4) 主题活动:开展静安论剑、静安论棋、静安论道等系列主题活动。
(5) 体育周周赛
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四大群众基础广泛项目的体育周周赛活动,作为区运会竞赛项目热身赛。
(6)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
(三)重大节点及活动
1、开幕式
开幕式将在静安体育中心综合馆举行,时长约1.5小时。开幕式力求创新、精彩、节俭,突出静安特色,全面展示“国际静安,卓越城区”的城区形象和市民团结奋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展现静安区全民健身、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发展成果。
2、闭幕式暨区广播操比赛
闭幕式暨区广播操比赛将在静安体育中心举行,赛后举行颁奖仪式,对区级全民健身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赛事推介会
已于2月4日召开区运会赛事推介会,发布年度赛事目录,邀请80余家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等单位代表出席,广泛动员社会、市场主体参与承办区运会相关赛事活动。
4、区运会红色主题活动
拟于4月2日(距离7月1日倒计时90天)举办体育主题情景党课活动,启动红色主题“云上万人跑”活动;七一前夕,拟联合区级机关党工委等部门开展红色主题城市定向赛事。
八、竞赛承办办法
(一)各区级体育单项协会作为相对应项目的支持单位,指导该项目竞赛工作,无对应区级体育单项协会的竞赛项目由区运会组委会竞赛组指导竞赛工作。
(二)所有赛事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承办单位。具体详见《区运会赛事活动项目申办及经费扶持办法》。
九、竞赛参赛办法
(一)组团参赛: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镇、学校、社会团体、驻沪部队均可组团参加。凡能参加6个项目(含6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单独组团,一般以大口、街道、集团公司为单位组团。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机关事业单位、区管企业可参加大口代表团,企业单位可参加所在街镇代表团。中、小学生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组团参赛。
(二)个人参赛:市民可根据个人特长和爱好,直接报名参加个人项目或自行组队参与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归入所属代表团。
十、参赛对象
(一)区运会竞赛项目:面向本区内的社区居民、在职职工、就读学生、退休人员、军警等。
(二)区运会活动项目:面向全市市民。
各项竞赛参赛资格标准按照该项竞赛的具体规程执行。
十一、竞赛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分别由竞赛承办单位、该项目的区级体育单项协会(区运会组委会竞赛组)和办赛场地方共同组成单项竞委会,制定该项目的竞赛规程。
(二)竞赛规则参照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出版的各项运动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群众性竞赛可根据其特点制定相适应的竞赛规则。
(三)集体成队项目参加队数少于3队(含3队),个人单项参加人数少于3人(含3人),取消该比赛项目。
(四)部分项目参加队(人)数较多、周期较长或因与市级比赛有冲突,可提前进行比赛。
(五)具体竞赛办法详见各组别、各单项竞赛规程。
十二、宣传工作
建立以微信小程序为主体的新媒体赛事服务平台,搭建报名参赛、赛事服务,成绩查询,信息发布,活动参与等各环节于一体的“一网办赛”平台,提高市民参赛的便利性,更好地凝聚广大市民的参赛热情。策划重要时间节点活动,讲好体育故事;持续深入开展媒体宣传,广泛联系中央、市、区级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宣传推广区运会,扩大赛事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各类载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十三、奖励办法
拟制定《静安区第二届运动会奖励办法》,对积极参与区运会相关赛事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奖评优。
对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奖牌、奖杯和获奖证书。对取得单项和团体比赛成绩名次前8名的运动员、代表队给予一定实物奖励。设置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最佳办赛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体育工作者、青少年组阳光体育奖及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并在区运会闭幕式上进行表彰。
十四、筹备工作安排
(一)策划阶段(1月-2月)。制定《区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赛事活动项目申办及经费扶持办法》、《奖励办法》等各项文件;拟定组委会成员名单及下设机构部门及职责。启动会徽、口号征集。
(二)筹备阶段(3月-4月)。落实办赛单位、场地等各项准备工作,确定各比赛项目的承办单位及赛程安排,完成区各单位代表团队第一次报名;4月底召开组委会成立大会,全面宣传报道赛事筹备有关情况;5月完成奖牌、奖杯、证书等制作工作。
(三)实施阶段(5月—11月)。及时通报各单位代表团队报名情况;组织开幕式节目编排、彩排,举办开幕式;按计划举办相关赛事。
(四)总结阶段(12月)。完成所有赛事项目。各部门完成工作总结、资料汇编及印制成册,完成财务结算、决算工作,相关资料规整存档。举行闭幕式及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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