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公园城市规划(2022-2035)(草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公园城市”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静安区绿化市容局按照《关于推进上海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照《上海市静安区单元规划》、《静安区“十四五”和二〇三五愿景目标纲要》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空间格局,结合静安区绿化发展实际,制定了《静安区公园城市规划(2022-2035)(草案)》。
二、制定目的
为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推动城区绿色空间开放共享、无界融合的新实践,探索静安特色的公园城市建设路径。
三、起草过程
一是成立专项小组,落实责任分工。静安区绿化市容局组建“公园城市” 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联动规划部门,开展规划研讨。根据“公园城市” 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工作组多次邀请区规划部门共同参与规划讨论会议,经过反复讨论、推敲,确定了“公园城市”规划的主要目标、总体框架、重点项目及建设计划等规划内容。
三是征求专家意见,完善规划编制。9月下旬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正、深化,完善规划草案的编制。
四、主要内容
《静安区公园城市规划(2022-2035)(草案)》包括现状评估、规划目标、规划内容、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等部分。规划充分考虑静安区“十四五”及未来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围绕公园城市建设的三个方面:“+公园”、“公园+”、“无界融合”进行规划的制定,更好地体现和发挥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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