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应急避难场所
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2021年8月,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增强城市韧性、提升城市抗风险能力的必要举措。为适应城市规划指标、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城市体检等工作要求,我办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结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3-2015)和《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从我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际和规划出发,我办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1年4月2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市民防办、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体育局、市绿化市容局分管领导,徐汇区、静安区、长宁区分管副区长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修订完善建设规范、提高融合度、规范建设流程等事项进行了研究。4月25日,市民防办、市应急局召集静安、徐汇、长宁、松江四个区民防办相关同志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要求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形成试点报告。5月10日,静安区李震副区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区应急避难场所调研试点工作,要求全面、迅速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调研工作。6月9日,形成《关于静安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调研试点的报告》,并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民防办、市应急局。随后,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五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明确了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明确了目标任务;第三部分明确了建设方式;第四部分明确了实施要求;第五部分明确了职责分工。
静安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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