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6期(总第16期)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公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二零零六年第六期(总第十六期)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版
目 录
【区政府文件】
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经委《闸北区鼓励区域
企业创品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闸北区鼓励区域企业创品牌的若干意见…………………………………………………()
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人民
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职责》的通知……………………………………………()
闸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职责……………………………………()闸北区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闸北区工读学校
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闸北区关于落实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闸北区关于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统计公报】
闸北区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结果公告(二)…………………………………………()
【人事任免】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二○○六年十月至十一月人事任免事项……………………………()
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经委
《闸北区鼓励区域企业创品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闸府发(2006)21 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经委《闸北区鼓励区域企业创品牌的若干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鼓励区域企业创品牌的若干意见
市场竞争已经步入了品牌竞争的时代,品牌成为一个国家、城市和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标志之一。实施品牌战略是闸北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能级和增强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闸北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鼓励区域企业创新技术、创新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市主战略为指导,以发展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闸北区域企业创新品牌。争取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形成几个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著名品牌,成为闸北区优势产业的形象标志;形成若干个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地区品牌,提升闸北区域产业的能级与形象;形成一批在各个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品牌,体现闸北区现代服务业的服务优势、产品优势;形成促进区域企业品牌创立、创新、成长、发展的营运平台和管理机制,为区域企业创品牌、重质量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区域企业在创品牌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品牌意识,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运用优秀文化和现代营销手段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把目标设定为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
2、坚持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在企业创品牌中的第一推动力作用,运用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通过政策引导、资源调控、管理服务来推动品牌的发展。着力营造企业创品牌的经济、政策、文化、法制和舆论环境,促进企业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和发展壮大品牌。
3、坚持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企业创品牌的推进和实施工作。发挥市、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营造企业争创品牌的社会环境。
4、坚持市场认可。以市场选择为基础,以公平竞争为准则,以用户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创品牌建设中的基础和引导作用,尊重用户对区域企业品牌的认可程度,更快更好地推动闸北区域品牌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三、扶持政策
1、整合聚焦区域企业创品牌的激励政策
结合区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整合区政府各部门已经出台的有关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新品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各项激励政策,突出聚焦到对品牌的重点扶持、重点培育、重点服务,形成企业创品牌配套政策体系,强化区政府职能部门对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持。
2、大力推进企业商标工作
依照《商标法》提高社会和企业的商标意识和法制意识,运用现场咨询、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普及商标和商标法制宣传。积极认定和推荐上海著名商标,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逐步建立起“体系、机制、组织、网络”互为一体的商标管理和保护体系,营造一个社会和企业称赞的、有利于著名商标发展和保护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
3、大力实施企业名牌工作
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质量改进与体系认证等方面扎实推进企业创名牌工作,加快闸北区质量振兴步伐,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和推荐上海名牌产品,努力形成上海名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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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及企业群体。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和做大做强为根本,整合质量、标准、计量等现有资源,提升闸北名牌产品形象和知名度。
4、加大对品牌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支持
建立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重点扶持品牌企业的政策,促进品牌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品牌产品,使其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增强对名牌企业的技改投资政策扶持,在项目审批、投资方向和贷款贴息等方面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企业倾斜,推动其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5、加强对品牌企业的公共政策扶持
对区域企业创名牌的产品和商标,在政府采购、商标注册、名牌推荐、能源保障、科研孵化和信息发布等方面给予便捷服务。在打击假冒、反倾销调查等社会环境方面给予优先保证。
6、设立闸北区品牌信息服务网站
运用现代化媒体和网络手段,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在线品牌服务,包括品牌知识、品牌信息、品牌动态、品牌咨询、企业诊断、品牌培训、品牌宣传等,培育品牌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配合和支持品牌战略的实施。
7、实施“闸北区企业创品牌人才培育工程”
由区经委牵头,会同区人事局、工商分局、质监局等部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针对区域创品牌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品牌知识培训,争取用较短的时间,培育一批通过资格认证的品牌管理运营师、咨询师和培训师,为区域企业创品牌工作打好人才基础。
主题词:鼓励 区域企业 创品牌 若干意见 通知
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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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
法律法规职责》的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闸府发(2006)22 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职责》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闸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的通知》(闸府发(2005)12 号文)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闸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职责
一、闸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负责将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发展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遵照教育优先原则,对解决入学高峰、调整学校布局等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审批,协同有关部门解决教育设施的配套建设问题,确保重大教育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3、根据价格管理权限,拟定教育系统的价格,组织、指导和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二、闸北区财政局
1、坚持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实现“三个增长”。确保每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实行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3、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教育部门按照各项支出规定,指导编制教育部门预算,督促和协助教育部门用好教育经费。
4、及时转拨和指导教育部门使用好教育费附加。
5、加强对教育部门的财务管理、指导,并协同教育部门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6、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上海市税务 局闸 北分局
1、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加强 教育费 附加的征收与管理,保证 足额 征收。
2、宣传 、辅导 税收征收政策,指导 、扶持校办 企业 健康发 展。
四、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教育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国有资本金管理和产权登记、资产统计分析、资产评估工作,加强对产权交易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2、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教育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组建、调整和重组,审核教育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
3、组织实施教育国有资产委托监管等工作。
4、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校办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过程产权变动、不实资产核销、资产抵扣工
作。
5、指导教育部门建立国有资产统计监测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并开展监管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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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1、组织协调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按照学校建设标准和教育发展要求,落实公建配套政策,做好建设项目计划。
2、协调解决学校动拆迁补偿安置和规划重建问题,按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动拆迁安置资金,协助教育部门处理动拆迁矛盾。
3、遵循维护教育秩序的原则,做好涉及教育设施的市政建设工程的计划、协调工作。六、闸北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1、按照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和控详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密度、高度和教育设施等内容组织实施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协调。
2、按照学校建设标准和教育发展规划安排教育用地,规划学校设点布局。将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布局纳入单元性规划、社区控详规划和社会基础设施规划,并就规划落地听取和征询教育部门的意见。
3、加强对住宅建设按规定配置学校的审核管理,在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时先听取教育部门的意见,协助解决缺配和配套不足等相关问题。
4、对因城区建设需要拆迁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教育部门审核把关。
5、支持教育部门实施学校改造工程,并协助搞好教育基建项目计划,做好审批工作。七、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1、协 助做好学校公管校舍权 的管理工作。
2、及时办 理新建校舍的建设 用地许 可证 和房地产 所有权证 ,做好房地产 登记 。
3、加强对 校办 企业 中房屋租赁 、物业 管理的指导 。
4、执 行和监 督居住区配套教育设 施的落实 。在核发 新建住宅入住许 可证 前先听取教育部门对 公建配套落实 情况的反馈 ,确保教育配套设 施的落实 。
5、做好学校公建配套费 的返回工作。
6、确保教育公建配套设 施的工程质 量,确保教育设 施按期交付使用。
八、上海市公安局闸 北分局
1、及时处 理涉及中小学生合法权 益所提出的检举 、申诉 案件,打击 摧残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违 法犯罪行为 ,保护 中小学生身心安全。
2、依法查处 青少年违 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违 法违纪 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 。
3、加强对 中小学校、托幼园所周边环 境的治安管理和交通整治,及时 制止、处 理学校周边发 生的违 法行为 和社会丑恶现 象,保护 学生交通安全。
4、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纵 容、放任未成年人犯罪的予以训诫惩 治,责 令严 加管教。
5、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办 好工读 学校,对 有轻 微犯罪和违 法行为 的中小学生进 行帮助教
育。
6、加强校外治安辅导员队 伍建设 ,落实职责 任务 ,配合学校做好法制宣传 和安全教育工
作。
九、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
1、对招用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的工商业主,经教育屡教不改的,配合劳动部门实行行政处罚。
2、对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工商业主,经教育屡教不改的,配合教育部门实行行政处罚,直至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3、按照规定对学校周边 200 米范围内申办营业性舞厅、游戏机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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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在学校周边开设的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食品餐饮等有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户。
5、支持校办企业发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提供优质服务。
十、闸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加强劳动监察。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雇用未满 16 周岁的儿童、少年,对违反规定的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2、严格验收学生材料,把好初中毕业生、肄业生的材料转递、劳动用工和失业登记关。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不得进行劳动用工和失业登记。
3、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实施劳动预备教育,提高青少年劳动技能素质,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就业
上岗。
4、加强对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完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成效。
十一、闸北区卫生局
1、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测,及时把握本区中小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动态,协助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2、加强对中小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关心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3、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具有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做好在校学生相关的健康体检和初中、高中招生的健康体检工作。
4、指导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的卫生保健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5、落实本区医疗机构配合教育部门对因弱智、残疾或其它健康原因而申请免学、辍学的儿童、少年进行医学鉴定。
6、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解决教育发展问题。
十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
1、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管。
2、做好学校药品供应、使用和养护的监管、指导工作。
十三、闸 北区文化局
1、指导 学校实 施文化艺术 教育,支持帮助学校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 的文化娱乐 活动,配合教育部门举办中小学文化活动专场。
2、组织协调 有关文化场 所和资 源向中小学生开放,提供符合青少年健康成长 需要的文化服务 。
3、加强对 全区文化环 境、文化市场 的管理监 督,会同工商管理部门 重点管好书报 刊、互联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游戏 机房、舞厅 等文化娱乐场 所,依法查处 和打击 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 法违规现 象。
十四、闸 北区体育局
1、对 学校体育工作进 行指导 、扶持,支持帮助学校开展体育教学改革和特色体育项 目的训练 ,推进 体教结 合。
2、组织协调 本区公共体育场馆 在法定节 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 延长 开放时间 ,增设符合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 目,设 立学生健身活动专场 。
3、协 助教育部门 共同办 好区少体校,保证 接受义务 教育的质 量。
十五、闸 北区科学技术 委员 会
1、指导 学校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 教育,支持帮助学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的科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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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协调 各级 各类 科普教育基地向中小学生开放,提供符合青少年健康成长 需要的科普教育资 源。
十六、闸 北区信息委员 会
1、将教育系统 信息技术 教育和信息工程建设纳 入全区信息化建设规 划。
2、对 教育系统 信息化建设 在技术 和项 目设 立上予以支持和帮助,促进 教育信息和其它社会信息资 源共享。
3、指导协 助教育部门 做好信息技术 服务 、保障工作。
十七、闸北区司法局
1、指导、配合教育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和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指导、配合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
3、组织力量做好维护学校、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
援助和律师、公证服务。
十八、闸北区人事局
1、负责做好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年检管理工作和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以及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
2、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教育人事政策,做好教育人才交流、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毕业生的应聘录用以及教育人才的引进工作,做好紧缺教师的配备和聘用合同制、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人事政策咨询、人事争议仲裁等服务工作。
4、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
十九、闸北区民政局
1、落实扶贫帮困政策,筹措扶贫帮困资金,保障贫困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及残疾儿童享受社会
救助。
2、落实孤儿的社会救助政策,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养治教”活动,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
活。
3、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民办学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
作。
二十、闸北区市容管理局
1、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学校及其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加强检查管理。
2、划定学校的市容环卫责任区范围,检查督促学校依法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
3、指导、协调和督促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企业,通过经济合同约定的方式为学校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市容环境作业服务,执行市容环卫收费政策。
二十一、闸北区教育局
1、根据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和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明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2、遵循就近、均衡的原则,做好教育设施的设点布局,按规定和标准配置各级各类学校,优化教育资源,努力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
3、根据公共财政支出规定合理使用教育经费,确保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增幅高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教职工收入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强青少年保护。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设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落实扶贫帮困政策,加强对行为不良学生的管理,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依法制定和执行教职工聘用政策,逐步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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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6、加强对教育收费、补课办班的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及时制止乱收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纪违规现象。
7、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课程管理,明确考核要求,推进学校自主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8、加强校办企业经营、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关政策促进校办企业健康发展,确保校办创收用于教育,用好校办企业上交利润抵顶的教育事业经费。
二十二、闸北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1、对在校园周边道路擅自设摊、堆物、占用道路,影响妨碍公共卫生、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文化娱乐、餐饮卫生的环境整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十三、闸北区彭浦镇
1、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确保将教育费附加用于本区教育事业。每年核拨一定经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
2、对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协助教育部门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3、组织动员社区力量关心学生校外教育和假期生活,开放社区教育文化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协助学校关心家庭困难学生,落实扶贫帮困政策,做好帮困帮教工作。
5、协助学校关心行为不良学生,关心社会闲散青少年,做好帮教管理工作,提供劳动就业服务,控制青少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治安、市容环境、文化娱乐、餐饮卫生的监督、管理,提供安全保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7、关心支持本镇范围内的校办企业发展。
二十四、闸北区各街道办事处
1、对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协助教育部门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2、组织动员社区力量关心学生校外教育和假期生活,协调开放社区教育文化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协助学校关心家庭困难学生,落实扶贫帮困政策,做好帮困帮教工作。
4、协助学校关心行为不良学生,关心社会青少年,做好帮教管理工作,防范青少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劳动就业服务信息与培训。
5、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对学校周围社会治安、市容环境、文化娱乐、餐饮卫生的管理监督,提供安全保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6、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解决教育发展问题。
主题词:教育督导 贯彻实施 法律法规 职责 通知
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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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工读学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二○○六年十月十二号)
闸府发[2006]24 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闸北区工读学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闸北区工读学校管理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韩晓玉
副主任:顾筱璞 曹光毅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江小丽 江天熙 达 弘 吴 月 吴 群 陈 健
今后,闸北区工读学校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主题词:教育 机构 人员 调整 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闸北区关于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闸府规范(2006)2 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闸北区关于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已经 2006 年 11 月 6 日第 156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闸北区关于落实《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
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为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 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条件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条件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本区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 16 周岁以前,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计划生育奖励的条件
持有《光荣证》的本区户籍公民,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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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以及未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女年满 55 周岁或者男年满 60 周岁的人员(以下简称非参保人员),按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三)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计划生育奖励的条件
在《条例》施行前(即 2004 年 4 月 15 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区户籍参保人员和非参保人员,按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四)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一次性补助的条件
1、持有《光荣证》的本区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规定领取一次性补助。
2、持有《光荣证》的本区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 16 周岁之前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补助。
二、关于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标准和经费来源
1、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本区户籍公民,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给予每月 2.5 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费;无用人单位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每月 2.5 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费。
2、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本区户籍参保人员,退休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300 元;非参保人员由区人民政府或者镇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300 元。
3、符合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本区户籍参保人员,退休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4600 元;非参保人员由区人民政府或者镇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4600 元。
4、符合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条件的本区户籍公民,由区人民政府或者镇人民政府给予 3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5、符合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条件的本区户籍公民,由区人民政府或者镇人民政府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关于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申领
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具体申领程序,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规定,由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执行。
四、关于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
1、上述经费中需由区人民政府、街道、镇给付的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局、街道、镇按照每年实际支付金额给予足额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2、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对象的申请、登记、审查、确认、监督等工作,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政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4、区财政、审计、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做好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做好奖励补助金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资金安全,确保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人。
五、其他
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
释。
六、施行日期
本实施意见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主题词:行政事务 规范性文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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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结果公告
(二)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闸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小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现将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为 A 级企业(共 3 家)
上海金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安之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大学复合材料研究中心
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为 B 级企业(共 179 家)
上海慧元轻工机械厂
上海山川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洋河饭店
上海一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仕博综合经营部
上海巴士长运高速客运有限公司
上海精英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都市奶牛饲料有限公司
上海常州丽华快餐有限公司
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
上海聘珍楼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明鑫互联网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新艺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南都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新姿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洪远加油站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技术厂
民晏工业园区
彭江工业园区
上海白遗桥物资利用经营部
上海海汇印刷厂
上海力邦机电有限公司
中石化上海分公司保德加油站
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总厂
上海申瓯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华业装璜印刷厂有限公司
上海锦风塑料厂
上海麦讯航仪惯性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和诚印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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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业乐印务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久信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荣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建兰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翔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科琪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昆沪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上海佳佳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绍兴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旗舰店)
吃饭辰光酒家
上海乐嘉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邦豪彩印有限公司
上海海冠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线索时装有限公司
上海锦荣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圣贤居宾馆
上海上水工贸有限公司招待所
上海岳方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沃尔花桥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歆馨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通逸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上海墨厂
上海宏桂不锈钢装饰制品厂
上海光宏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第一皮鞋厂六分厂
上海彭浦化工厂
上海世盛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帽厂
上海富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金庄大酒店
上海先德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飞鼎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威尔金森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舒呈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万方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韦达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闸北建筑机械工具有限公司
上海贝纳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上海闸北绍兴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耀马车业有限公司
上海欧阳印刷厂有限公司
12
上海欧福印刷厂
上海迪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蓓慧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传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步森腾业有限公司
上海鸿盈文具礼品有限公司
上海精普仪表厂
上海宇斯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上海樱茂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幸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昌达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乐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创盈装潢有限公司
上海达康不锈钢门窗经销处
上海宇靓汽车修理厂
上海鼎新电脑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恒山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如来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云海饭店
上海端华润滑剂有限公司
上海圣风服装厂
上海德中汽车修理厂
上海明珠印刷厂
上海晔华经贸有限公司
上海彭福仓储有限公司
上海彭福劳动服务公司
上海元昇联运有限公司
上海红发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上海永电综合经营部
上海美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众梁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永和技贸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三益实业公司
上海碧云湾沐浴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新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上海力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德力电器厂
上海聚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茗和茶餐厅
上海临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临汾投资经营公司
上海嘉客来安业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德聚纺织品有限公司
13
上海彭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上海鸿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璐莹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竹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连馨旅馆
上海咏溪沐浴休闲有限公司
上海宁海互联网上网服务部
上海欢天喜地娱乐有限公司
上海云荟典当有限公司
上海春笋楼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彭源拉链有限公司
上海悠莱美容有限公司
上海得意旅店
上海兆旺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申广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恒伦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新梅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海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高歌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上海正潼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新昌润酒家
上海冠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上海锦田酒家
上海麦盛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七星浴室
上海泰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安鑫汽车修理厂
上海泰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友旺旅社有限公司
上海路易宾利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申鼎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蜀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繁淳阁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万里印刷二厂有限公司
上海宇伟冷气机有限公司
上海申海电梯实用技术公司
上海总工科贸有限公司
上海豪斯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共飞自行车有限公司
上海传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邮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豪斯达空调器安装有限公司
14
上海新城石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博世汽车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海平保高级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上海申事缘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明灯高强度标准件有限公司
上海泰森健身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小元羊儿童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鑫猛不锈钢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三盛实业有限公司(三盛宾馆)
上海长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上海敏达机电起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森民劳防用品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上海普萝缇美容美发造型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材料供应总公司经营分公司
上海东方丽晶商务渡假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甘肃路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汇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杭州肃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深基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制造分公司
上海川宝旧机电交易市经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夜城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
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为 C 级企业(共 5 家)
上海华峰彩印厂
上海悦顺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繁馨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阳泉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上海航宇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至十一月人事任免事项
15
姓 名
任命职务
曹立强
孙国彪
花 蓓
胡建民
宋 强
张策钢
潘 久
傅凤祥
江 萍
张美海
尤秀国
施文荣
唐黎萍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上海市闸北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上海市闸北区地震办公室主任、上海市闸北区
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闸北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
公室常务副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主任兼上海市闸北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
主任、上海市闸北区总值班室副主任,职级确定为正处级
上海市闸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市闸北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
心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上海市闸北区侨务办公室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上海市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姓 |
名 |
免去职务 |
胡建民 |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
|
徐国忠 |
上海市闸北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上海市闸北区地震办公室主任、上海市闸北区 |
|
|
|
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
潘 |
久 |
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金 |
伟 |
上海市闸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上海市闸北区侨务办公室主任 |
张美海 |
上海市闸北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
|
唐克勤 |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
徐永珍 |
上海市闸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
|
唐黎萍 |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
戴晶斌 |
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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