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静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年12月23日)
静府发〔2016〕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静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静安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沪府〔2016〕45号)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意见(2016-2020年)》(沪发改医改〔2016〕4号)文件精神,以“撤二建一”为契机,紧紧围绕静安区“十三五”规划,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主线,强化医疗、医保、财政、人事等联动改革,重点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协调推进政府投入、人事薪酬制度、学科人才建设、卫生信息化支持等配套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体制,创新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提高市民群众获得感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持续推进静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可及、优质、均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合理,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加科学,公共卫生服务更加有效。发展方式从以外延发展为主转变为以内涵发展为主,健康服务策略从以治疗为中心的疾病管理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的全程管理,管理方式从传统管理转变为现代化、专业化、精细化医药卫生管理。
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全市领先,居民看病就医可及性、费用负担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明显提升,家庭医生服务基本覆盖全区家庭,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0%左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区卫生计生委既要履行政府部门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共卫生行动计划等中长期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卫生事业经费和公共财政资金;履行医疗行业监管、评价和执法检查等职责。又要受政府委托作为办医主体,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绩效激励约束等管理。公立医院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要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人事薪酬、绩效考核、医疗质量与安全、财务管理、人才学科、运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探索“管办分开”,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区规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为区域公立医院管理主体,履行政府管理责任。负责审议决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机制、医保拨付、全面预算管理、综合评价、重大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可分配资金核定等事项。管委会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财政、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卫生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和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督查督办管委会决策事项。管委会成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委员会,负责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管委会的决策依据。
2.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医疗服务监管机制
依靠卫生信息化支撑,运用大数据方法、卫生经济学和疾病诊断相关分析(DRGs)管理原理,以病种和技术为核心,建立统一的医疗服务评价标准。政府层面,测算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依据医院功能定位,建立相匹配的资源配置、费用控制、床位规模调控等标准体系。办医主体层面,深化院长绩效考核,开展病种难度分析、手术难度分析和代表性病种的院际绩效分析,推动公立医院优化业务结构,凸显功能定位。医院层面,建立疾病诊断相关分析(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体系。
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监管。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平台、制度、评价、公开”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性、专项性和年度性监管。
进一步增强评价和医疗服务监管结果运用的导向作用,将评价和监管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费用控制、岗位设置、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促进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阳光化,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医药费用调控和监管机制
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总量增长速度,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充分发挥区医保和办医主体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运用大数据方法,依据病种组合指数和医疗服务评价结果,在各公立医院自主申报医药总费用、药品费用、医保费用、非医保费用等指标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管理。
4.探索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新模式
对公立医院实行差别化定位、管理和资源配置。以品牌、管理、学科和技术人才等为纽带,以分级诊疗为抓手,整合区域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形成医疗联合体内部的分工协作、双向转诊和利益分配新机制,探索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华山—静安区中心医院、长征—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市十院—市北医院、市中医—静安中医联合体建设和儿科联合体,探索建立区妇幼联合体和康复医疗联合体。
表1.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现代医院管理 |
制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成立静安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评价委员会,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
? 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管机制 |
全区公立综合医院基本建立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平台、制度、评价、公开”的监管模式,优化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加强评价和医疗服务监管结果的运用 |
? 医疗联合体建设
|
对公立医院实行差别化定位、管理和资源配置,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探索形成医联体内部的分工协作、双向转诊和利益分配新机制 |
(二)以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制度为抓手,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5.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整体推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政府履行基本卫生职责的公共平台、政府提供全科医生执业的工作平台、市场资源引入的整合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平台和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合理确定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作为各类资源投入与绩效考核分配的基础依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合作,形成医养结合的有效模式。
6.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在与社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基础上,由家庭医生及其服务团队提供防治结合、中西医融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不同人群分层分类需求,提供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家庭医生“管费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信息系统支撑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财政投入分担。
7.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以区域医疗联合体为依托,以家庭医生服务为平台,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治、双向转诊、梯度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静安区中心医院、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市北医院定位为区域医疗中心,提供区域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通过病种组合指数促进不同级别和医院合理收治与其功能定位相符合的患者,推动分级诊疗。逐步推进门诊预约诊疗制度。推进“1+1+1”组合签约,即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推进居民与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区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签约,落实签约居民预约优先就诊、畅通双向转诊、慢性病患者“长处方”、延用上级医院处方、优先预约上级医院门诊、优先安排入院等优惠政策。优先覆盖重点人群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签约率,确保签约居民服务有效率。
加强三、二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撑,为家庭医生提供专家号源,明确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充分利用市、区两级转诊平台,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落实三、二级医院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制度,积极鼓励三、二级医院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推进联合体内部医务人员的柔性流动,进一步落实三、二级医院医务人员专业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内部门诊患者分级诊疗支撑政策和制度,组建医联体专家团队支援社区门诊,提升社区家庭医生医疗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逐级转诊,有序就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进一步推进区域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心电和超声会诊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全科医学会诊、临床营养、老年护理等新的中心,为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集约化服务,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用共享,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8.探索建立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路径
依托家庭医生服务和分级诊疗模式,以“医防融合”理念为指导,选择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为切入口,建立覆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全流程、标准化管理路径,使慢性病患者得到连续、同质、规范化的诊疗和健康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广利用大数据开展慢性病智能预测、预警、分诊、救治及管理。
表2.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
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路径和方法 制定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 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制定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
? 家庭医生制度 |
制订关于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管费用”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
? 分级诊疗制度 |
制订门诊患者实施分级诊疗的政策并实施 优化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治、双向转诊、梯度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 实施“延伸处方”政策 制订区内三、二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撑政策和制度 探索建立全科医学会诊、临床营养、老年护理等新的中心 |
? 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路径 |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为切入口,建立覆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路径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开展慢性病智能预测、预警、分诊、救治及管理 |
(三)有序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降低医药费用
9.规范药品采购
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医用耗材采购全部纳入到《上海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中进行,建立健全覆盖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全过程的服务与监管机制。深化药品供应链管理改革试点,积极参与药品带量采购,适时参与全市药品集团采购(GPO)工作,发挥批量采购优势,整合医院药品内外部物流,切实降低采购供应总成本。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药房社会化管理合作,探索医药分开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区级药品目录,探索药品“一品二规”管理。
建立短缺药品监测与预报机制,对紧缺药品、急救抢救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实行挂网采购,对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直接网上采购,切实保障药品供应。依托采购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医药货款网上集中统一支付,实现对医药采购“资金流”的有效监管。逐步实现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超过30天。进一步规范药品结算流程,鼓励医疗机构与医药生产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医药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10.加强药品采供使用监管
建立健全涵盖药品采购供应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强化信息共享、联动奖惩机制。加强医药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完善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完善药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制度。加强临床用药监管,健全医生医德档案,将严重违规处方、私自采购药品、收受药品器械回扣等作为违法违规行为,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加大医生执业行为惩戒力度。
表3. 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规范药品采购 |
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医用耗材全部纳入阳光平台采购 实施药品带量采购,适时参与药品集团采购(GPO) 鼓励探索开展门诊药房社会化管理合作 建立健全区级药品目录,探索药品“一品二规”管理 |
? 加强药品监管 |
建立健全涵盖药品采购供应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机制 |
(四)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11. 创新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及时落实市医保对城乡医保政策及参保人待遇的调整,在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试点基础上及时对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补充医疗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医保预算管理,充分利用市药招“阳光平台”,督促医疗机构使用带量采购中标药品。建立带量采购药品合理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参保人员自负医药费用控制机制,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强化医保监督,建立查处和防范医保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医保卫生协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卫生医保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执业医师、药师医保约谈工作,共同加强监管,形成管理合力。加强医保和卫生计生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公立医院考核。
建立工作协议化管理机制,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医保结算价格等。建立长期协议与补充协议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信息公示、参保人满意度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监督。
表4.医保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
在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试点基础上及时对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加快发展多层次补充医疗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 完善医保预算管理 |
建立带量采购药品合理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参保人员自负医药费用控制机制 |
? 强化医保监督 |
完善医保卫生协同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加强医保和卫生计生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 工作协议化管理 |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建立长期协议与补充协议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
(五)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责任
12.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体系
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探索机构全面预算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务管理、成本核算、统筹平衡和内部控制。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区卫生计生委向区属公立医院下达预算编制依据,由公立医院根据发展定位、战略规划、工作目标和资源状况,在强化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全面预算,按规定程序报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公立医院将经审核批复的全面预算作为组织协调各项活动的基本依据,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预算并进行监控和分析,实现全程动态管理。对公立医院全面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并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形成政府、办医主体与院长之间的权责关系。继续做好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13.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
坚持“公共公益、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府主导地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财政投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在公立医院充分挖掘潜力、优化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如仍存在运行困难,由区财政实施过渡性支持政策,按照考核评价结果,适当予以补助。
探索将公立医院财政基本支出补助同工作量和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按照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根据分类指导原则,细化完善各类医院差别化补偿政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产、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规范收支核算、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制定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办法。支持医药分开改革工作,制定过渡期(2016-2018年)财政支持方案,采取当年预拔、隔年考核清算的方式予以阶段性补助。
14.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运行管理
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实行收支分离、专户管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与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相匹配的财政补偿方式,维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性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15.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市要求标准。整合公共卫生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重点支持第四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按照职能定位,清理规范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全部按照国库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表5.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财政补偿机制 |
稳步推进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探索机构全面预算管理,制定公立医院政府补助办法 实行以工作量和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投入方式,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 |
? 公共卫生经费保障 |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市要求标准 |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依据医疗机构功能调整与发展,实时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医疗机构按需设岗、用人灵活的编制使用备案制。以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负荷和病种组合指数等为主要依据,合理核定医务人员岗位数,完善机构内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以岗位管理为主实行资源配置与考核激励,形成“按岗核定,以岗定人,按岗聘用,同岗同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17.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按照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政策,结合公立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工作负荷、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合理确定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区公立医院管委会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区卫生计生委统筹管理、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彻底转变以科室经济收支结余为基数的分配模式,切断个人收入与处方、检查、耗材收入直接挂钩的关系。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按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紧缺学科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18.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兼顾运行效率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资产运营、发展持续、职工满意等考核目标。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手段,定期开展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院长年度绩效奖惩、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围绕岗位工作负荷、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控制、工作难易度及风险、临床科研教学、医德医风等要素,建立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工资挂钩。
表6.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人事制度改革 |
实现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探索逐步实行编制使用备案制 以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负荷和病种组合指数等为主要依据,合理核定医务人员岗位数 建立以岗位管理为主的资源配置与考核激励发展机制 |
? 收入分配机制 |
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 |
? 绩效考核机制 |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兼顾运行效率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完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
(七)加强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9.推进医学学科发展和医学科技创新
坚持科教兴医战略,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扶持薄弱的基础学科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精神病学、儿科、肿瘤、病理、临床营养等薄弱学科和公共卫生学科建设。积极参与复旦大学老年医学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打造以三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区域康复专科医院为平台,各相关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共同参与的区域康复学科协作体。
加强区卫生计生委与区科委合作,统筹政府科创资金,建立长效持续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经审核后,允许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探索医务人员技术入股,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20.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
建立医学人才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政府财力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的人才梯度培养发展体系。坚持人文关怀,建立“以人为本”卫生人才管理制度,通过实行收入分配倾斜和人才培养引进政策,积极招录紧缺方面专业人才。定期选拔优秀医务人员出国进行中-短期定向培训,提高临床和科研能力。加强紧缺人才和规范化培养临床医师的招聘引进,探索公共卫生医师的规范化培养。依托区域医疗中心搭建区级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全科医师、专科医师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基层社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三、二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地区的支持和医生下基层措施。落实医师多点执业,优化联合体内专业技术骨干柔性流动机制,实施执业医师电子注册制度。
表7.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学科发展 科技创新 |
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扶持薄弱的基础学科建设 依托复旦大学老年医学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平台,整合发展老年疾病相关学科,稳步推进交叉学科和多中心协同发展 启动区域“康复医学”为核心的学科协作体系建设 |
? 人才培养 |
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考核等管理体系 实施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积极落实高级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医学领军人才5-10人。 |
(八)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助推智慧医疗
21.深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完成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中心的联通和整合。建立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健康档案数据采集、交换、存储平台,支撑区域内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间信息动态共享及业务协同。推进上海“健康云”平台建设,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重点疾病的自动识别、筛选推送、规范管理和有序分诊,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协同落实“三位一体”的全程健康管理。深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信息惠民、电子政务等应用系统建设并实现互联互通,强化业务协同,为全面深化医改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在实现居民统一身份注册与实名认证服务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健康门户(健康静安),实现居民查阅健康档案功能, 能够网上开展自助问诊、在线问答、中医体质辨识等内容的健康自我管理。
22.推动智慧管理和智慧医疗
建设全行业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形成数据驱动的政府行业监管、绩效评价、投入补偿、人事薪酬等管理决策新模式。建立医疗机构综合管理平台,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行业综合管理能力建设,支撑全面预算、业务管理、经济运行、考核分配等功能落实,实现院内人、财、物等全要素、全周期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三个区域医疗中心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五级及以上。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讯等技术,打通医疗数据通道,探索“医疗+互联网”的融合方式,实现医疗服务线上与线下的资源整合,创新驱动医疗服务新模式。
表8.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项目
重点项目 |
具体工作 |
? 人口健康 信息化建设 |
完成区域卫生计生系统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中心的联通和整合,建立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健康档案数据采集、交换、存储平台 落实推进上海“健康云”平台建设 |
? 智慧管理 智慧医疗 |
完善医疗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院内人、财、物等全要素、全周期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实现医疗服务线上与线下的资源整合,建设健康静安微信公众号,推进信息惠民 |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医改领导小组”)“总统筹、总协调、总推进”的作用,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坚持突出政策导向,统筹医保、医药、医疗各项政策,区域医改相关政策要与上级医改政策紧密衔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深化医改作为一项重大责任工程、民生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高效协同推进。根据市医改试点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十三五”期间医改目标、策略、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专题研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做到可追踪、可考核、可追责。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强化部门衔接,各部门和单位加大部门间沟通与协作配合力度,共同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2.加强督查评估
区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医改进展和成效的监测评估,督查指导、考核通报。加强医改监测评估工作,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以通报、约谈、督导等多种形式督促医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改革总结评估和考核评价制度,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提炼改革经验,考核评价改革成效。
3.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相向而行,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周密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主动向社会通报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静安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任务分工表(2016-2020年)
附件
静安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任务分工表
(2016-2020年)
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整体规划阶段 |
制订“十三五”医改方案 |
对照市出台的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区“十三五”医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相关部门 |
2016年10月完成 |
|
全面实施阶段 |
(一)完善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1.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
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医保办) |
2020年完成 |
组建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价委员会。管委会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财政、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卫生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和区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管委会成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委员会,以全面预算和病种组合指数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 |
区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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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规土局、 区人社局(医保办)、 区科委 |
2016年底 组建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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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管委会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管委会工作会议,管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参会委员在管委会会议中可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有关决策事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决议形成会 议纪要。建立推进落实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跟踪掌握管委会决议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定期进行信息发布,督促工作落实。 |
2017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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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区公立医院外部治理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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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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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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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一)完善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2.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医疗服务监管机制 |
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平台、制度、评价、公开”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性、专项性和年度性监管。建立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客观可量化的医疗服务监管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公示制度。测算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依据医院功能定位,建立相匹配的资源配置、费用控制、床位规模调控等标准体系。深化院长绩效考核,开展病种难度分析、手术难度分析和代表性病种的院际绩效分析,推动公立医院优化业务结构,凸显功能定位。医院层面,建立病种诊断相关分组(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体系,对科室和医务人员相关的效率、技术、费用、成本等进行评价。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医保办) 全区公立医院 |
2017年起实施 |
全区公立综合医院基本建立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体系。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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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医药费用调控和监管机制 |
建立健全医药费用调控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区医保和办医主体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运用大数据,实行差异化管理。 |
区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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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医保办)、区财政局、区科委 |
2017年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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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探索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新模式 |
探索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华山—静安区中心医院、长征—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市十院—市北医院、市中医—静安中医联合体建设和儿科联合体,探索建立区妇幼联合体和康复医疗联合体。 |
区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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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
2020年完成 |
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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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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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二)以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制为抓手,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5.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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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社区综改,扎实全面推动试点落实,完善资源拨付机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与质量结果系数,合理确定单位标化工作量对应资源配置标准,发挥政府资源的正向引导工作。 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在综合预算管理的前提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基于基本项目和标准内部资源分配机制。落实以家庭医生为最小预算责任主体,建立家庭医生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契约责任关系,合理确定家庭医生标化工作量可分配单价,实施家庭医生责任目标年薪制,激发生产力和主动性。健全质控管理、成本控制、综合评价和内部分配体系。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编办、 各街道(镇) |
2016年起实施,2020年 完成 |
进一步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合理确定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可比对的衡量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合作。 |
2017年底前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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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改革,基本建立社区卫生科学管理制度。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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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 |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管理制度,提供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在首批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 |
区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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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区医保办)、区财政局、区科委、各街道(镇) |
2016年第三季度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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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实签约,逐步推广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16年第四季度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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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服务基本覆盖全区家庭,初步实现家庭医生对居民健康、卫生服务与医疗费用的有效管理。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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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家庭医生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信息系统支撑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医保办) |
区财政局、区科委、各街道(镇) |
2017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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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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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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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二)以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制为抓手,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7. 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治、双向转诊、梯度有序的诊疗模式。逐步推进门诊预约诊疗制度。推进“1+1+1”签约模式。建立三、二级医院主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制度,鼓励三、二级医院医师到社区开展多点执业。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影像中心、消毒中心等 6个中心建设。 明确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落实三、二级医院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内部门诊患者分级诊疗支撑政策和制度。 实施“延伸处方”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延伸处方”等政策发生的费用,由医保部门予以合理补偿支持。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人社局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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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 季度起实施, 2020年完成 |
8.探索建立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路径 |
建立常见慢性病覆盖区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筛查、诊断、治疗、转诊、随访干预、管理评价等全流程闭环标准化服务路径。不断推进“医防融合”的慢病规范化治疗和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广利用大数据开展慢性病智能预测、预警、分诊、救治及管理。 |
区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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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区科委 |
201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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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云平台在全区慢性病管理中实现全面应用。“医防融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综合管理模式基本建立。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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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序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降低医药费用 |
9. 规范药品采购 |
积极落实中药饮片和医用耗材纳入阳光平台采购。 |
区人社局 (医保办)、 区卫生计生委 |
区财政局、 区科委 |
2016年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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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覆盖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监管全过程的服务与监管机制。建立短缺药品监测与预报机制。完善阳光平台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的功能、内容和方式。利用“阳光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医药货款网上集中统一支付,逐步实现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超过30天,实现对医药采购“资金流”的有效监管。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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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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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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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三)有序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降低医药费用 |
9. 规范药品采购 |
积极参与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探索实施社会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GPO)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药房社会化管理合作,探索医药分开管理模式。建立区级药品目录,实行“一品二规”管理。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16年起实施 |
分步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至30%左右。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16年起实施,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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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加强药品采供使用监管 |
建立健全涵盖药品采购供应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医药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完善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完善药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社局 |
区卫生计生委、 区科委 |
2017年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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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临床用药监管,健全医生医德档案,加大医生执业行为惩戒力度。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科委 |
2017年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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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
11.创新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
认真及时落实市医保对城乡医保政策及参保人待遇的调整,在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试点基础上及时对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补充医疗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区人社局 (医保办) |
区卫生计生委、 区公安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
2016年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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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保预算管理,充分利用市药招“阳光平台”,督促医疗机构使用带量采购中标药品。建立带量采购药品合理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参保人员自负医药费用控制机制,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
2016年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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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医保监督,建立查处和防范医保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医保卫生协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卫生医保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执业医师、药师医保约谈工作,共同加强监管,形成管理合力。加强医保和卫生计生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公立医院考核。 |
2016年启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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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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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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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四)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
11.创新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
建立工作协议化管理机制,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医保结算价格等。建立长期协议与补充协议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信息公示、参保人满意度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监督。 |
区人社局 (医保办) |
区卫生计生委、 区公安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
2016年 启动实施 |
(五)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责任 |
12.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体系 |
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公立医院全面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继续做好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
2016年第三季度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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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 |
稳步推进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合理安排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加强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管理。支持医药分开改革工作,制定过渡期(2016-2018年)财政支持方案,采取当年预拔、隔年考核清算的方式予以阶段性补助。 |
区财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区发改委 |
2016年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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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将公立医院财政基本支出补助同工作量和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根据分类指导原则,细化完善各类医院差别化补偿政策,探索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产、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按照规定制定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办法。 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财政投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2020年达到市要求标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在公立医院充分挖掘潜力、优化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如仍存在运行困难,由市、区财政实施过渡性支持政策,按照考核评价结果,适当予以补助。 探索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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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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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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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五)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责任 |
14.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运行管理 |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与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相匹配的财政补偿方式。 |
区财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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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完成 |
15.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整合公共卫生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重点支持第四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按照职能定位清理规范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全部按照国库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
区财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区编办、 区人社局 |
2017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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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
1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
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医疗机构按需设岗、用人灵活的编制使用备案制。完善机构内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形成“按岗核定,以岗定人,按岗聘用,同岗同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
区卫生计生委、 区编办 |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
201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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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
合理确定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区卫生计生委统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适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区公立医院管委会根据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考核结果,确定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按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紧缺学科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公立医疗机构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由区卫生计生委核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
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委 |
区财政局、 区公立医院 管委会(筹) |
201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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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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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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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
18.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兼顾运行效率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资产运营、发展持续、职工满意等考核目标。定期开展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建立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工资挂钩。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
2018年完成 |
(七)加强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
19.推进医学学科发展和医学科技创新 |
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扶持薄弱的基础学科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精神病学、儿科、肿瘤、病理、临床营养等薄弱学科和公共卫生学科建设。依托平台整合发展老年疾病相关学科,同时稳步推进交叉学科和多中心协同发展。启动区域“康复医学”为核心的学科协作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和资源支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数量和级别在全市各区县达到领先水平。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科委、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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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启动,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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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 |
建立医学人才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政府财力保障机制,建立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的人才梯度培养发展体系。积极招录全科、儿科等紧缺方面专业人才。定期选拔优秀医务人员出国进行中-短期定向培训。加强紧缺人才和规范化培养临床医师的招聘引进,探索公共卫生医师的规范化培养。持续开展全科医师、专科医师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基层社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三、二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地区的支持和医生下基层措施。落实医师多点执业,优化联合体内专业技术骨干柔性流动机制,实施执业医师电子注册制度。 |
区卫生计生委、 区人社局
|
区财政局 |
2017年起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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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阶段 |
改革任务 |
改革内容 |
改革措施 |
责任单位和部门 |
实施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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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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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 |
(八)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助推智慧医疗 |
21.深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
完成全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中心的联通和整合。建立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健康档案数据采集、交换、存储平台。 推进上海“健康云”平台建设,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重点疾病的自动识别、筛选推送、规范管理和有序分诊,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协同落实“三位一体”的全程健康管理。 深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信息惠民、电子政务等应用系统建设并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统一健康门户(健康静安),实现居民查阅健康档案、就诊记录、检验检查报告等功能, 能够网上开展自助问诊、在线问答、中医体质辨识等内容的健康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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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委、 区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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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 |
2016年启动,2020年完成 |
22.推动智慧管理和智慧医疗 |
建设全行业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形成数据驱动的政府行业监管、绩效评价、投入补偿、人事薪酬等管理决策新模式。建立医疗机构综合管理平台,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行业综合管理能力建设。三个区域医疗中心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五级及以上。探索“医疗+互联网”的融合方式,实现医疗服务线上与线下的资源整合,创新驱动医疗服务新模式。 |
区卫生计生委、 区科委
|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 |
2016年启动,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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