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民政局对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072号提案的答复
李颖、陈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心好我区服务在居民区工作第一线的社区工作者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静安区已制定了《静安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静安区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办法》《静安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关于完善静安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静安区街镇各中心社区工作者年度工作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队伍招聘、薪酬、培训、绩效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已建立和完善,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建立了推进机制,完善了区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区街两级条块联动的长效管理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区民政局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主管部门;区编办负责实施额度管理;区人社局负责对社区工作者的招录、岗位等级、薪酬待遇、用工管理等加强政策指导;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街道(镇)负责实施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培训;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地区办负责制定社区工作者绩效评价方案;各街道(镇)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人事管理、日常管理和人员经费,并加强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信息系统管理,对人员额度、薪酬、信息、定级等实时管理,做好动态调整、统计分析。
二、提高薪酬水平,强化支持保障
2016年12月,实施《静安区关于统一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全区薪酬体系。根据市级要求进行四次薪酬调整,我区以“一流队伍、一流薪酬、一流绩效”为原则,薪酬水平稳步提高,维持全市第一排名。自2016年12月首次调整至2019年4月最新一次,我区社区工作者税前平均年收入从73222元增加至112781元,增幅高达54%。2019年薪酬调整增幅为7.1%,目前1级社区工作者税前平均年收入为92448元,18级社区工作者税前平均年收入为159011元。2017年制定《关于完善静安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工作者的体检、疗休养、加值班费、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做出具体规定,为街镇明确执行方法,为社区工作者强化支持保障。因除体检、疗休养外的费用全部计入薪酬总量,为保证绩效激励效果,我区独创模式微调薪酬结构,将2018年新增薪酬优先抵扣年度险金增长部分,保证每月工资实发数不减少,其余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将绩效工资占比自25%提高至约29%,平衡福利保障与绩效激励关系。
三、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评价体系
按照分类考核评价的原则,针对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区民政局牵头制定《静安区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完善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日常绩效和年度评价相结合,注重组织评价、绩效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同时在社区综合治理服务平台中开发绩效评价功能,建立相对完整的工作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建立居民满意度评价方法和路径,建立动态、科学、可量化的工作标准系统,推动基层实施评价工作进一步便捷高效。针对“五中心”社区工作者,区地区办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镇各中心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五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各中心不同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分别制定了各中心考核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规范评价流程,完善评价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发挥绩效激励杠杆作用,提升队伍的稳定性和主观能动性。
四、优化岗位设置,关注作用发挥
下一步将优化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目前“三岗”在居民区均有明确对应,而街镇“五中心一所”的“负责人”和“主管”的岗位职数尚未明确。区民政局已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地区办对“五中心一所”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设置开展专题讨论,拟参照事业单位科级职数的配备原则,结合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际需要,按照各街镇“五中心一所”的额度数,形成我区“五中心一所”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的相关口径。
此外,还将完善社区工作者绩效评价体系。对居民区和“五中心”绩效评价的沉淀数据进行调研分析,优化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信息系统,全面跟踪指导各街镇做好每季度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绩效薪酬的测算和分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最后,将持续关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和作用发挥。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鼓励其参加各类竞争性选拔,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通过公开招聘、竞聘、调任等方式,有计划吸纳优秀社区工作者;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让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更有规划有预期有成长。同时,注重挖掘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服务群众意识强、解决问题水平高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的典型和案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队伍的整体成长,提倡作用的发挥。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静安区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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