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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静安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唐奇儿代表:
您提出“关于兼顾防疫和办事便利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关于内部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保障市级机关正常运行的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上海公安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的通知》、《关于全市公安机关从严从紧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队伍内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防疫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已按照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市府、市公安局相关文件要求,对非本单位(大院)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得进入公安内部办公区域,确需接待的,按“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测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持续做好公安机关内部防疫工作。
3月22日,我局警保处民警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经了解,今年1月份,因工作需要,您需与入驻政法大楼办公的区司法局进行工作业务上的往来。当时因需要提交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大楼办理业务,故您认为给工作带来不便,提出相关建议。但鉴于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您也在电话中对我局的防疫措施表示理解与认可,并对我局的工作表示了满意。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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