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政协一届七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公共急救模式,解决院前急救能力不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静安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全域总面积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10万。区域内商业商务发达、业态种类齐全、公共场所集中、人口密度较大,是上海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区卫生健康委、区红十字会、各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及社会组织等以不同的形式,对全区学校、社区及人群密集场所,累计培训三百余场次,受众人群防涵盖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生、社区居民等,普及了心肺复苏知识及技术,有力促进院外现场心肺复苏等急救的成功率不断提高。同时,区属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区域医疗中心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医疗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医务人员的急救水平,以业务培训、应急演练培训、急救技能竞赛、院前急救知识讲座等形式,增强医务人员急救业务技能,有效提高了应急抢救能力和抢救成功率。
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事业2016—2020年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和上海市红十字会年工作要点,自2016年1月至今已对重点人群、高危行业的7117人进行16小时的培训,救护员培训计划数”是根据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设定,按照“适龄人口”*1.1%,对64280人开展8小时普及培训,普及培训指导数”是根据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设定,按照“常住人口”*5%;为了“保护生命、关注民生”,进而提升上海市民的整体素质,静安区把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列为5年的财政支持重点项目,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二、目前工作推进情况
(一)在“一轴三带”重点区域安装AED。
目前静安区红十字会,已在新客站火车站南北广场轨道交通枢纽站、地铁汉中路站、14个街镇红十字服务总站、街道为老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静安寺商业区、市北高新园区、静安区体育中心、机关大楼、区事业接待中心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均已安装公益70余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二)完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
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和覆盖面,逐步形成“2+X”模式:2是“抓两头、保基本”重点是学校和社区,对高中1年级学生进行全覆盖培训;对社区经常性地开展讲座和讲课,结合妇联“百万家庭学礼仪”项目,把群众性现场急救结合进去。X是“抓行业、出成效”继续对公安、交警、交通协管员、一线工人等高危职业从业人员和楼宇白领、医疗系统及教师、公务员开展救护员培训。积极向全区楼宇工作者推介红十字救护培训服务及红十字掌上救护APP,推进红十字服务进楼宇工作,积极与卫计委合作参与“健康驿站”服务项目,让更多的社区居民能够学习体验应急救护知识技能。
(三)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优化课程内容。
“2+3+14”的建设,“2”是区级基地有区红会办公楼里建设生命安全健康体验教室、培训实操基地和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冠名医院培训实操基地,区红会的生命安全健康体验教室里配置了心肺复苏+AED操作和考核、VR火灾楼宇逃生体验、火灾场景灭火器的正确使用、高楼逃生的绳索打结方法等多项体验。培训形式主要是:课堂集中授课、示范演示与学员实际操作相结合。“3”是片区基地,曹家渡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区民防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市北工业园区盈科律师事务所应急救护培训基地。“14”是街镇现场救护培训点的设置分布在13个街道1个镇、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心肺复苏、AED;“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四项技术和避险逃生知识等。同时,在每个点配备教学考试摸具一套,各种设施到位(担架、三角巾、止血带、毛巾),确保全面开展培训。
(四)严把师资入口关,注重教学质量。
严格挑选了一支由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热爱红十字事业、有奉献精神的教师组成的区级培训师资队伍,为开展救护培训工作起到了重要保证。经过几年对志愿者师资的筛选现有志愿者师资48人,其中核心骨干师资4人,医务人员4人,其余来自社区人员10人,学校师资50人,同时区红会组织专家教学督导小组,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听取救护师资本人述职、征求委托培训单位和培训对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急救知识的宣传力度。
以“3.5”“5.8”、“5.12”、“9.21”和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还有各个委办局在街头演练与市民体验心肺复苏等形式的应急救护宣传活动。以居民需求为向导,拓展服务活动宣传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宣传、制作救护培训的宣传折页,创新居民原有参与形式,在全区形成“会急救、愿急救、敢急救”的良好氛围,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让红十字工作走在服务群众最前沿。
(二)加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按照市红十会(四个统一)的要求,继续加强物资、资金、教学、质量和志愿者等管理制度(五方面制度),坚持注重培训人数、时间、内容、质量、效果的落实(五项落实)。同时科学安排教学任务,细化督导制度,加强对教学课程、教务管理的督导。建立相关师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护培训质量体系。
(三)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院前急救培训体系。
一是坚持公益性。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要以公益性为主,突出红十字救护“初级、群众、现场”的特点,面向广大青少年,面向社区居民,面向高危行业和特定人群。根据不同需求,探索建立公益培训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二是坚持群众性。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应家和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现场初级救护、灾害预防、逃生避险、常见急症救护等知识和技能。三是坚持实用性。将应急救护培训与本区应急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对学生素质教育、生命教育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相结合,与社区健康教育、安全生活相结合,与百姓需求相结合。四是坚持统一性。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要求,规范教学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同时,由三个区域医疗中心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并选拔优秀的专业医师兼任培训讲师,参与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组织的培训,不断扩大覆盖面和覆盖人群。
(四)优化建筑物和公共场所除颤仪配置。
除颤仪(AED)是院前心肺复苏急救所使用的重要设备,在实施心肺复苏过程中,配合使用除颤仪可以大大提高抢救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落实在区内更多的建筑物、人群密集场所配备除颤仪和相关急救设施,提高配置率、优化配置覆盖面。并进行宣传和引导,让公众了解除颤仪的配备情况,在实施心肺复苏时,能最快找到除颤仪使用,提高抢救效果。
(五)进一步推动急救免责立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建议从增强全民急救互助能力的角度考虑,明确实施施救者的法律责任问题,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具体问题解读,让更多的人知晓急救免责的适用范围和内容,也让更多的人在遇到心脏骤停患者的时候敢于伸出援手。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静安区红十字会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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