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政协一届七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疫情防控专业宣传普及和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防疫工作标准化。
疫情发生后,我区立即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制定规范化文件,指导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棋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技术。区卫健委组织区疾控中心、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要求,协助教育、人社、文旅、体育、商务委、建管委、民宗办、外事办等部门开展对全区近200所学校、300多家培训机构、近1000家企业、工地及多家外国领事馆、11个宗教场所开展防疫工作现场督查和指导;针对中考、高考、公务员考试、等级考、学业考、职称考试等重要考试,五五购物节、安义夜巷等大型商务活动,大型体育赛事、上海书展、茶博会、家具展、珠宝展化妆品展等活动,落实防控措施;联合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和各街道(镇)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共同做好集会类活动的审批。
二、普及疫情防控专业知识。
我区居民除从上海市新闻发布会中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和知识之外,居民还可以通过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区牙防所、区精神卫生中心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微信、微博、官网掌握疫情防控专业知识。疫情发生以来,区疾控中心把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合理防控知识,作为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开展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把防控的科学知识,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传播给公众,区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常见问题解答》、《十张图,帮你降低感染冠状病毒的风险---WHO这么说》两篇推文,受到广泛关注。区妇幼所借助微信公众号、直播课堂、线上活动,向社会普及孕产妇和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知识,提高老百姓对新冠肺炎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并根据反馈需求随时调整课程内容。结合网络热点、家长关注的幼儿学习、情绪管理等话题,先后推出“萌兽宅家吃喝玩乐学”6篇、“我的战疫故事精选”3篇、“疫情期间解读《母子健康手册》”3篇、“我们和你们在一起”18篇等系列科普文章;开展面向全区孕妈妈、0-6岁儿童家庭和托幼园的“战役中成长——我的战疫故事”征集活动,作品涵盖了短视频、音频、照片、书法、绘画和综合性作品等多种网络流行形式;与大宁街道合作,针对白领及园区内企业复工需求,开展“新冠期间居家消毒”和“健康证办理流程体验”直播。区精卫中心为使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心理服务资源,设计制作“心理服务小帮手”卡片,内容包含静安区心理热线电话、“心静安”微信公众号、心理门诊预约电话、心理健康自测程序等信息,由各街镇分发至相关人群手中,当其有心理服务需求时,能够及时求助。同时,通过辖区3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网络,广泛制作、转发、推广各类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信息的微信、微博等。
三、强化责任,避免“政出多门”。
疫情防控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一项严谨科学而又统一协调的工作,具体工作涉及到公安、民政、教育、商务、街镇等社会方方面面,进行全面的统筹管理。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全区“一个口径”,我委和其他相关部门、街镇一起承担相应职责,方便居民和企业及时获得与政策对等的相关信息。
四、新冠疫苗接种方面。
接种费用问题,根据《关于做好本市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92号)文件精神,重点人群疫苗接种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后续未再收到市级有关重点人群疫苗费用收取调整的文件,故仍按照疫苗费用由单位承担执行。第二轮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1〕67号)文件精神,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新冠疫苗实施免费接种,不向个人和单位收取费用。
现阶段疫苗接种工作正加快推进,“上海发布”、“上海静安”、“健康静安”公众号均有发布疫苗接种地点、对象、流程、注意事项、热线电话等内容,同时也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镇)进行职业人群、社区居民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以期尽早达到群体免疫效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4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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