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静安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静安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在公众号的运营过程中既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效率又杜绝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微信公众号的素材组织
(二)微信公众号的制作发布
(三)微信公众号的推广联络
(四)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
三、管理架构
静安区统计局微信团队所有成员中,三人分别任素材组织组、制作发布组、推广联络组组长,任期内管理各组工作内容。其他成员组别不固定,根据每期的任务安排,进行机动。
四、具体流程
(一)微信公众号的素材组织
素材组织组初定的内容,须经由微信团队的三个组长(素材组织组、制作发布组、推广联络组)讨论通过,如涉及不确定能否公开的内容,须经统计局领导审定。
(二)微信公众号的制作发布
制作发布组在制作、美化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初定内容的统一,不得擅自删减或者添加未经讨论的内容。如必须调整素材,必须由微信团队三组长进行讨论。
制作完成的内容在正式发布前,必须由制作发布组组长进行内容校对,由综合统计科负责信息公开审查,最后报统计局领导审定完毕,方能公开推送。
(三)微信公众号的推广联络
静安区统计局全体成员在转发公众号推送内容的过程中,不能在评论中透露内容以外未经信息公开审查的信息或者数据。
(四)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
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由微信团队三位组长负责,维护的内容限于已经公开推送的内容以及不涉及信息发布的内容。
五、其他
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审批表附后
静安区统计局微信发布签报审批单
签报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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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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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发布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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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组织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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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发布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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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联络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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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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