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喻菡律师专注于公司并购与金融监管业务,长期服务摩根大通、城堡证券、华平投资、蚂蚁集团等国际顶级金融机构。现任上海市委金融办、市金融工委外聘法律顾问,上海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期货业协会法律与申诉专业委员会委员,银行业协会财富管理委委员,入选上海“鼎新法治人才库”。获评《法律500强》亚太公司并购“明日之星”;于2024、2025年连续两年获评《国际金融法律评论》金融监管领域“高度推荐”及“女性领军合伙人”;于2025年获评《钱伯斯金融科技2025》“金融科技”领域第二级别律师。曾主导首批外资行本地注册、首例困境上市信托重组、首家外商独资证券、首批外资控股券商、首家新设期货经纪、首例跨境通通道等“首单”项目。
教育背景
1999年-2003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职业资格
2005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资格
工作经历
2003年-2005年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资本市场、公司投资业务
2005年-2008年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从事银行法律业务
2008年-2017年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事金融法律服务
2017年-2018年 上海昭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金融法律服务
2018年-至今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金融法律服务
代表项目
自中国金融行业新一轮对外开放以来,本人贯彻深化金融合作,共享发展机遇的理念,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新实践,作为主办律师已成功协助多家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具有开创性的第一批外资控股/外商独资金融机构,并取得了相关业务牌照,涉及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理财等领域,深度参与或带领了多个中国金融市场知名的多个“首单业务”,其中包括:
为渣打银行、瑞穗、瑞银、荷兰银行等将其各自在中国的分行转制为法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其中渣打银行是首批完成外资银行分行本地化的三家银行之一
代表星展银行、摩根大通、野村证券(首批新设外资控股证券公司)、渣打银行(首家新设外商独资证券公司)、法国巴黎银行、汇丰银行(首家CEPA下港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等分别在国内设立全牌照证券合资公司
代表摩根士丹利在中国设立一家外商独资期货经纪公司,首家外商独资期货经纪公司
代表摩根大通收购其期货合资子公司另51%股份,增持其合资基金公司的股权至100%,这是首批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实现外商全资持有公募基金公司的案例
代表贝莱德,全球最大资产管理集团,为其设立全资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该基金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系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4月起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后,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家外资全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
代表港交所建立沪港通,这是中国推出的首个跨境通通道项目,旨在建立中国资本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
为瑞银投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首例外商投资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项目
代表瑞信单方面增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首例证券行业外国股东通过增资的方式将其股权增至多数股权的交易
代表摩根士丹利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众安是中国境内第一家获准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本人带领团队围绕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为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法律服务,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变革中寻求平衡,在创新中寻找稳定,近年来顺应时代发展,以政策为导向,本人还参与了诸多跨境金融机构并购、设立与投资领域的代表性交易:
代表瑞银与方正证券向北京国资公司出售瑞信证券(中国)85.01%股权,该交易包括北京国资公司收购瑞银持有的瑞信证券36.01%股权,以及北京国资收购方正证券持有的瑞信证券49%股权,这是2024年市场上最大、最受瞩目的证券公司并购交易
代表意大利最大的保险集团—忠利保险集团收购中油资本所持的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完成后,忠利保险集团将成为中意财险全资股东。此项目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公开表示外国资本可以持有银行保险机构100%股权以来,保险行业对外开放的典型代表案例
为星展银行投资深圳农商行及后续收购少数股权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战略投资,星展银行可以借助深圳农商银行的本地网络和客户基础,快速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并强化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同时通过与深圳农商银行的战略协同,加速推进其在中国区域乃至全球的战略布局
代表花旗银行处置其在中国的零售银行业务
代表大华银行处置其在中国的零售银行业务
代表美国贝莱德集团与建信理财,淡马锡旗下主体共同设立贝莱德建信合资理财公司,也是首个中美合资的理财公司,案例成为新一轮金融行业加快对外开放的重要成果之一,频频被金融监管部分和官媒宣传报道
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AllianzSE(德国安联集团)持有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为瑞士信贷与瑞士银行合并所涉中国法律和监管问题提供服务等
代表摩根士丹利增持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股权比例由不足50%增至100%
代表华平投资受让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3%的股权
代表美国华平投资出售其在华宝基金管理公司的部分股权
代表华平投资就其在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营和投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瑞银在中国设立创新的财富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蚂蚁集团国内日常金融相关业务和国际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在新的监管环境和业务环境下,本人为多家境外金融机构就监管合规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高盛、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花旗、瑞银、瑞信、汇丰、野村、城堡证券、华平投资、蚂蚁集团及港交所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如下多个方面:
中国内地/香港金融机构的国际化业务;国际金融机构针对中国客户的跨境金融服务;涉及供应链融资、汽车金融、消费金融、金融产品销售等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合规性分析、交易结构设计和法律文本准备;涉及金融科技相关的牌照许可;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科技合规等法律问题(涉及传统金融行业及支付、跨境货币支付网络等金融科技行业);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事宜;金融机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法律责任;外汇法律问题;融资租赁法律问题;保理法律问题;资产管理法律问题;托管法律问题和文本起草;存托凭证法律问题和文本起草;股票、债券发行、承销法律问题和文本起草;就沪港通为港交所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本人及团队紧跟金融行业的政策法规发展,并积极投入创新业务。从我国国情和法律服务业实际出发,遵循发展规律,与行业主要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日常参与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法规政策研究和实务指南制定工作中,共同致力于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我们参与中国期货协会组织的《场外衍生品市场国际监管研究》课题,负责欧盟场外衍生品监管机制的研究,研究报告获评为“优秀”等级,为参与课题的五家机构中唯一获评“优秀”等级的机构
我们为某国内金融基础设施机构有关金融衍生品担保方式的研究课题担任课题评审
我们完成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信息的相关课题并通过答辩(代表两家国有银行完成起草工作)
我们帮助保交所翻译和调整“再保险国际板”的配套规则
我们协助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研,并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参与起草保险行业有关关联交易行业实务指南和问答
我们为上海金融法院《金融机构破产司法实务问题》课题撰写研究报告
另外,本人也积极践行深化法律服务业对外合作,参与有关国际组织业务交流活动:
2023,2024年连续两年参加中美金融年会(China-U.S.SymposiumonBuildingtheFinancialSystemofThe21stCentury),该会议为邀请出席制,会议的主办方为HarvardLawSchool,TheProgramonInternationalFinancialSystemsandChinaDevelopmentResearchFoundation(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接受世界银行关于中国银行业治理情况的调研(唯一受NFRA提名的律师事务所)
协助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ASIFMA)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撰写答复建议
协助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ASIFMA)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撰写答复建议
协助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ASIFMA)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参与2023年亚洲证券业及金融市场协会(ASIFMA)中国资本市场年会,作为专家组成员发言
此外,本人连续六年组织和带领团队准备《金融法律监管年度报告》(中英文版),为境内外商业机构、监管机构、研究人员、专业人士提供行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