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根据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静安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制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聚焦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积极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现将相关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习方面,我局积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了《2020年度静安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安排表》,疫情期间,为确保防控工作能够依法依规、高效有序推进,我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决策部署,先后3次组织领导班子会前学习相关防疫政策和条例。《民法典》颁布后,我局围绕法典的基本内容、立法特色和重大意义等3个方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以及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的自觉,提升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组织领导方面,我局成立由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具体抓,法治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支持区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情况方面,我局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开展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校创建。自2017年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全区4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被认定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112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被认定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其中三所学校第二年申报示范校)。同时,我局不断发挥“法治副校长”队伍的指导作用,和区检察院联手,为全区中小学配备了由入额检察官担任的兼职法治副校长。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我局自2016年设置了政策法规科,通过该业务科室,开展相关法治工作,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性文件方面,我局由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体系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2020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法律顾问方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对机关事务合同、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研讨,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根据市区两级布置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信息。并对办理流程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转发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做好特殊类型考生及加分资格考生的公示工作。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60条,2020年,截止9月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公文类信息59条。“一网通办”工作方面,我局确定认领了市级部门下发的8个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新增了10个具有我区教育系统特色的公共服务事项,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办事指南内容。 “两个免于提交”方面,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总体方案》,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我局审批的证照电子化工作,做好有关业务的电子证照免于提交落地工作,截止2020年6月,已实现涉及4个大项中8个子项行政审批事务8个证照的免于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专窗,对区教育局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办理,做到“应进则进”,目前已有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24项政务服务接入办事大厅。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面,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内容涉及“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教师队伍管理、安全管控及预防性侵害方面,说明我局,一是对“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还有待加强,二是教师队伍管理不能放松,三是预防性侵害教育还需进一步提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方面,根据区委办和区府办印发《静安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并以红头文件下发了《静安区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罗列了重点宣传普及的涉教法律法规,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学习,通过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机构法人、校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指导培训机构申请设置、变更等事项。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提高集体用餐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在开展行政检查的同时,联合市场管理局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开展学习。疫情期间,我局不放松校园安全管理的培训,开展了6次线上校园安全管理系列专题培训,全区115家教育培训机构及部分学校的730位负责人参与了培训。让“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贯穿普法工作始终。
二、存在问题
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法治工作的系统性还有待加强,如何让基层单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法治工作的日常化督导
建议设立法治工作的日常督导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前一阶段的各单位法治工作进行审查,接收群众意见,对不合适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同时配齐人员,设立法治工作日常督导小组,由小组开展上述工作。
(二)形成更加有效的法治工作评价体系
建议完善现有法治工作评价体系。一是突出法治建设成效及评价,进一步细化各个法治工作环节并赋分,让评价不流于表面。二是突出评价结果的运用,针对每一个阶段评价出现的问题,找出症结,及时调整。同时,确保将评价结果纳入每一个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依法治校相关工作
1.总结创建经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实现了我区依法治校标准校、示范校全覆盖,因此,科室将总结三年来创建工作的经验,通过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历年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预防相关问题再次出现,同时,对学校依法治校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感知、及时修正。
2.搭建交流平台,提升示范引领作用。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中,有一批学校结合创建指标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行完善与创新,并形成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影响力的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特色项目。科室将组织开展全区依法治校专题工作会议,一方面,反馈第二批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情况并对学校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出要求。另一方面,邀请在依法治校创建中有特色、有亮点的学校分享其创建经验及成果,积累典型案例和做法,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内推广,积极发挥示范校的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探索依法治校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做好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2.加强校长和教师的法治教育。切实加强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其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管理实践。在教师入职培训、专业发展培训中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在中小学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机制。依法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3.做好学生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区各中小学、职校全面加强对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基础知识的学习教育。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晨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成人仪式等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宪法知识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4.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课程在提升学生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相关课程教师的业务水平。
(三)开展2020学年规范教育收费暨政风行风检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20〕44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法〔2018〕24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学校自查以及实地走访检查,积极展开规范教育收费暨政风行风检查。同时,针对2020年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围绕调研成果,推动相关项目落地
通过相关调研,我局在推动依法治校方面已经形成了一部分具有区域特色的措施,例如围绕“加强法治教育渗透性、创新教育系统普法机制”的主题,针对《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结合教研活动开展普法教育、搭建“法治交流通讯站”等,今后将围绕调研成果,推动相关项目落地,进一步引导教师与学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五)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市教委、区政府发布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1.继续依托“静安教育”专栏常态化管理与维护,做好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工作。
2.根据市区两级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做好栏目标准化的基础上,做到内容、流程、制度等全方位的标准化规范化。
3.重视信息公开申请的依法依规办理。
4.迎接年中与年末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
(六)持续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1.配合区发改委信用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职能科室用好信用工作平台,牵头做好信用数据归集与共享工作。
2.探索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拓展,试点信用评价与师德评价挂钩。
3.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和规范学生诚信为学,营造诚信氛围。
(七)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根据区审改办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以及“电子证照”应用推进、“一件事”办理等业务,促进我局部分业务流程再造试点,真正实现便民利民。
静安区教育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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