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静安区教育局认真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33号)、《<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沪府办发[2016]33号)的要求,对所涉项目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现将自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进展情况
(一) 完善审批制度,依法履行职能
1. 认真做好教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的清理。
教育局严格按照清理原则,结合区编办下达的“三定”批复,对教育局正在实施的行政权力和相应的行政责任进行全面清理,认真编制“两张清单”。区教育局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我们根据通知要求,规范填报目录、登记表、汇总表、意见表、确认书等八项表格,共清理出行政权力105项(截至2017年底)。
2. 认真做好教育系统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
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是政府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核心是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教育局在区审改办的指导下,组织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科室,认真学习《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编制规范和格式编排要求。业务手册编制,事先做到明确各类审查要求,尽可能的量化具体的审查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工作手续,减少审批层级,打破科室界限。办事指南编制,把办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咨询受理投诉渠道等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让申请人一目了然,一次就能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是教育局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基本手册,教育局把办事指南做成小册子,放置在教育局办事接待大厅,方便广大市民来办事。
3. 认真完成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统计。
教育局认真做好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办事手续清理规范,政府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工作并认真统计填写区审改办下发的:(1)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情况统计表,(2) 依职权行政权力办理情况统计表,(3) 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4. 认真完成各类事项的清理。
根据区审改办要求,区教育局对十四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服务中的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办事手续进行了梳理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全面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具体负责人员按照区审查通知,对正在履行的职责、行使的权利、提供的服务,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过行使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的有关科室与市教委等上级部门以及横向区县沟通,对教育局目前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的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无需清理和规范,进行了零报告。
5. 积极做好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区平台”是全区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平台,教育局按照叙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班子领导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要求。平台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教育局克服困难,在暑假中组织人员,完成区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完成系统对接、历史数据倒库等数据归集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要求,完成随机抽查事项表,监管机构汇总表,监管人员汇总表等。平台功能中联合检查事项,由教育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委托具有教育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对静安区内已取得合法资质的15家经营性教育培训公司及1家分公司的培训项目和日常培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教育局制定了联合检查专项督查指标。
6. 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推进审改工作的开展。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结合区行政审批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自查自清,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项目之外,不再增设项目。
2)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要求、行政审批时限等向社会公布,规范办事程序,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编印《2017年静安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流程报名》、《静安区民办教育机构登记管理务实手册》等,发给来办事的群众,指导群众明明白白办事
3)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评估检查。召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教育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将年检与各类专项评估检查结合在一起,注重检查实效,严格控制数量。
4)全面实行网上转学,方便群众办事流程。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本区学籍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规范办理程序,提升治理水平,我区的学籍管理平台全面试行网上转学,并对学籍管理部分业务流程进行调整优化,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二)促进依法治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聘请法律顾问,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
法律顾问制度是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防范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静安教育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教育,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激发人的生命活力的重要时期,引导和促进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能起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学校办学风险,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作用。静安区教育局组建“法律顾问团”旨在为学校提供制度建设类、纠纷处理类、专项活动类、日常资讯类等法律服务,有效化解威胁中小学校良好发展的法治风险,建立适当合理的法治风险防控与法律援助机制,使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成为校内常规机制。
2. 实施依法治校建设项目,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教育局认真实施法治城区创建工作项目,扎实有效推进 “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项目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教育局结合我区教育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于2017年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教育局按照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创建指标体系,在全区召开“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大会,对各校的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含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目标、创建指标、考核要求等方面,旨在指导各校要立足学校需求,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本校依法治校的具体办法。目前,申报“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单位24家,申报“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标准校”单位47家。教育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保证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过程中,有一批学校在创建中结合学校特点与需要积极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成效。为推广学校在创建中的典型经验,推动各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教育局组织开展校际间交流活动,分享、探讨各校在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实践心得。
(三)精心策划,努力实践,全面开展法治宣传
1. 推进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静安区教育局根据市教委要求,组织、安排各校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努力引导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广大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各校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宪法基本常识,推动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通过利用校园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开展宪法宣传,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通过利用学校电子大屏幕等适合宣传的场所,统一播放宪法日公益广告,摆放宪法主题宣传易拉宝,形成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的亮丽风景。
2. 开展校园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教育局整合多方资源,为各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活动平台。自2017年4月起,教育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常年法律顾问、公安民警等力量,在静安区中小学校开展 “法治进校园”活动。迄今为止,已经在止园路小学、市北初级中学、爱国学校等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近四十场。一系列针对性强、贴近学生、内容新颖的法治专题教育活动走进校园,受到了学校的好评。同时,教育局还联合了区法院、区公安局以及常年法律顾问,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协作平台。2017年5月23日,教育局特邀其常年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徐春律师为全区青少年保护工作教师,做了主题为“对校园欺凌说NO”的专题讲座,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2018年静安区教育系统“法治进校园”活动填报中,区教育局又收到了 145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填报的本年度“法治进校园”活动项目菜单。2018年4月27日下午,2018年第一场“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了一师附小,以《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理与预防》为主题的讲座提高了教师在应对校园突发事件中的法制意识与处理能力,受到学校老师们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推进法制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需要从多方面吸引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并且做到与时俱进,彰显活力,真正推动广大青少年学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教育局“法治进校园”活动自2017年4月举办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果,受到了学校师生的好评。但由于学校数量多,而宣讲单位有限,因此会出现活动时间较为集中,难以协调分散、负担过重的情况。
三.环境变化与趋势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依法治校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内在需要。无论在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在学校的外部保障机制体系中,法治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推动教育科学发展起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也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
在依法治校背景下,如何创新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协同创新和发展,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参与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贯彻落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是依法治校推进中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教育局将进一步研究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各类资源,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促进依法治校建设。
四.思路举措
(一)丰富活动载体,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实效
1. 树立宪法权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重抓好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要求,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宪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宪法宣传对象和内容的精准化。此外,鼓励各校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宣传,结合受众关心的问题策划宣传内容,提高宪法宣传传播力。
2.,加强创建指导,推进法治城区建设项目
结合法治城区创建工作要求,教育局将继续实施好“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法治城区创建工作项目。在示范校创建工作中将定期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实施分类指导,及时了解各校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提供指导建议,为各校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中提供保障。
3. 拓展第二课堂,拓宽法制教育途径
继续组织开展好“法治进校园”活动,根据学校需求,创新法治教育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等活动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鼓励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此外,引导各校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拓展第二课堂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不断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拓展了法制教育内容,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实践活动。
4.丰富法宣载体,创新法制教育形式
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形成校外法制教育的强大阵地。组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和校外民警辅导员队伍。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针对不同学生,在帮教方法、帮教形式、帮教管理上对学校进行指导,向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通过“四个一” 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使学生学习并自觉遵守有关法律。
(二)夯实依法治校,推动依法治教工作
1、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局机关各职能科室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明确本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范围、权限、程序和标准,建立起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教育行政法规体系,推动了教育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进程。
2、注重教育,强化培训,切实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发挥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团的作用,认真组织全系统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内容涉及学校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与人事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治校与以德立校的研究、校长负责制、学校经济与校产管理、学校财务制度与管理、依法办园、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等方面。
静安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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