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静安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精神,静安区教育局将开展2021年静安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上海教育发展远景,紧密结合本系统“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期盼,加强思想、能力、作风、素养教育,把广大教育工作者打造成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坚定捍卫者;成为坚持立德树人,注重五育融合,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的忠实实践者;成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视野开阔、教学相长的“四有”好老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021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2.引导教师自觉践行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的新时代师德规范。学校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新时代上海市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宣传解读,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要将学习准则作为必修内容,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的课程中,抓实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3.组织教师开展新时期师德内涵的大讨论。以“如何当好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组织教师在校园文明礼仪、育人风范、传道解惑、职业要求等方面,组织校长书记探讨师德建设的新思路和新载体。通过大讨论,修订、完善学校原有的教师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师德规范的底线和倡导的要求,全面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素质。
4.开展师德优秀典型选树及先进事迹宣传。利用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上海市园丁奖、静安区园丁奖推选表彰活动的契机,广泛宣传学习教育先进、教育世家感人事迹。组织各级各类受表彰的教师先进典型进行事迹宣讲、作师德专题报告以及交流座谈会等,面向广大教师讲好师德故事,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使那些受学生欢迎、让家长放心、得到同行推崇的先进模范影响面更广泛,影响力更持久,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5.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警示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提醒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学校实际,梳理本校有待提高的师德问题,以及教师践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邀请专家学者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并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引导教师以案明纪。
6.落实师德监督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做到举报渠道畅通和专项督导相结合,信访核查和学校自查相结合,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考核情况纳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中,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对于出现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要根据《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上海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的通知》静教人[2020]7号文件精神,在本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7.开展“我为学生办实事”。对在校生活困难、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关心,以“微心愿”征集的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实物类、学习指导类、生活服务类等相关需求的解决落实,积极为学生的利益做好服务。
四、活动安排
师德专题教育贯穿全年,突出明师德要求、学师德先进、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系统组织,分类开展。
1.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3月-6月)
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意义和学习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全员参与、确有成效。
2.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5月-10月)
开展各项师德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大讨论及先进评选、表彰,宣传弘扬先进事迹。
3.总结展示阶段(2021年11月-12月)
及时总结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认真梳理提炼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工作,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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