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陈思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学生乘坐家长电动车不戴头盔现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多年来,教育局将“一盔一带”宣传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每学期开学的 “安全教育周”、寒暑假安全工作提示、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都有宣传教育的内容。
2.教育局指导学校发挥教师“护校安园”的作用,在学校门口及时对骑坐电动自行车未带头盔的家长和学生进行劝诫教育。
二、依据测评情况约谈
教育局根据公安提供的戴盔率测评情况,对低于90%的学校落实约谈制度。同时,学校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将宣传教育落细落实。
三、设立“共享头盔”安心驿站
教育局已于2025年2月13日下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关于在学校设立“共享头盔”爱心驿站的通知》,倡导学校在12周岁以下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学生需应急使用头盔的情况下为其免费提供共享头盔的服务。目前,全区已有140所学校设立了“共享头盔”爱心驿站,配置不同型号的头盔939顶。同时,学校制定学生安全头盔应急使用借还制度、学生安全头盔清洁消毒制度,做好学生安全头盔借用归还登记。
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为未成年人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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