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教育局对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陈思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使用窗户限位器的同时提升通风效果的提案》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窗户限位器的安装,在增强对保护学生安全的同时给教室通风带来的影响之间的矛盾,根据市相关部门对学校建设和装备配置的指导性文件,教育局在之前已有举措:
1对新建学校在建设中,教育局已经在安装风扇的基础上,已经考虑安装新风系统 。
2对修缮类学校,在原有基础上更新和增加风扇数量,且不限于吊扇一种形式。
3对低龄儿童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空气净化器。
我们将一直秉承以师生为本、努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做好保障的宗旨,为静安教育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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