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公示名单
序号 |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事由 |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及理由 |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决定下达日期 |
1 | 沪0106环不罚〔2025〕2号 | 优笙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91310106MA1FYBBU33 | 未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4日 |
2 | 沪0106环不罚〔2025〕3号 | 杨高武(上海市闸北区昱洁洗车服务部) | 92310106MA1KEGPP09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十八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4日 |
3 | 沪0106环不罚〔2025〕4号 | 上海浩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3101067762595118 | 未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4日 |
4 | 沪0106环不罚〔2025〕5号 | 上海椽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08082068040X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十八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4日 |
5 | 沪0106环不罚〔2025〕6号 | 上海科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131010874213936XL | 未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7日 |
6 | 沪0106环不罚〔2025〕7号 | 上海恒超印务有限公司 | 91310108777626969D | 未按规定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二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7日 |
7 | 沪0106环不罚〔2025〕8号 | 上海恒超印务有限公司 | 91310108777626969D | 未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7日 |
8 | 沪0106环不罚〔2025〕9号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123100004250085347 | 未按照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 本次违法行为属于初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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