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开展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告知书
静安区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
开展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告知书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两年一次妇科检查的规定,依法履行政府职责,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联合在今明两年为本市户籍的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安排妇科病、乳腺病筛查。为切实将这项关注民生的公益事业,关乎妇女健康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属地化筛查的原则,现将我区有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1、低保家庭中的已婚妇女;
2、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妇女(社区“四保”、万人就业项目、千人百人就业项目等岗位);
3、生活困难的退休妇女(一老养一老、抚养残疾子女的退休妇女)。
二、筛查项目
1、妇科三合症筛查;2、阴道分泌物常规筛查;3、宫颈脱落细胞学筛查;4、乳腺远红外线筛查;5、阴超(含宫内节育器筛查)。
三、筛查时间安排
今年9月20日-12月20日,明年1月-12月(两年一个轮回)
四、筛查医院
静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康定路1297号 电话:62302115
五、经费来源
筛查所需经费由区政府财政承担,其中部分项目由区卫生部门提供免费服务。
参与筛查的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的名单由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人口计生委和区退管会提供,为了确保应筛查对象的不遗漏,请居住在本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妇女除外)在看到此告知后到所属居委登记、核对,以便及时参加筛查。
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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