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旬老母主动出击打赢房产“保卫战”


法治报记者 王川 胡蝶飞
重阳节将近,和老年人相关的话题逐日升温,老年人维权、老年婚姻等话题都备受关注。作为全国唯一拥有涉老审判庭的法院,静安区法院老年审判庭已走过整整20年。昨天上午,静安区法院为总结20年涉老审判经验,召开涉老审判座谈会暨新闻通气会,并发布 《2013年度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 显示,该院老年审判庭去年受理涉老民事案件573件,同比增长26.2%,创历史新高。
其中,老年权属、侵权类纠纷大量增加,涉老继承纠纷增幅明显。法律专家建议,尽快完善 《老年法》 配套措施及细则,同时建立多部门合作的老年维权体系。今年4月,本市民政部门启动的“老年普法进社区行动”100讲活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人维权意识和能力。
典型案例
九旬老母主动出击打赢房产官司
近年来,因房屋拆迁,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案例并不少见。日前,静安区法院迎来一位九旬老太张奶奶,为了讨回老房子动迁款要和儿子对簿公堂。
早些年,张奶奶以个人名义承租了康定路的一个二层亭子间、后楼及三层阁楼,一家五口人包括大儿媳妇和孙子常年居住在二层后楼及三层阁。尽管居住环境一般,但一家人其乐融融。后来,小儿子石头搬到了七浦路居住,大儿子阿康一家也搬到了闸北区居住,她觉得能看着两个儿子各自生活幸福就已经心满意足。
2010年,政府对张奶奶承租的康定路房屋所在地块实施动迁。那时两个儿子早已有了各自的家。但张奶奶没想到的是,就在当年11月,阿康瞒着她,擅自与动迁公司签订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先后共领取房屋动迁安置款和各类费用、特殊补贴等近300万元。
张奶奶知道真相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那时左邻右舍都已搬空,经常有人来催问她何时搬走。她已年近九旬,懵懂不知。直至阿康来帮她搬迁至临时租住的小房子里时,她才知道大儿子的所作所为。
在租住的小房子里,张奶奶靠微薄的退休工资,既要支付每月房租,又要负责自己的日常生活费用,还要时不时上医院。而阿康却没有再来看过她。
张奶奶数次借用邻居电话打给阿康,并多次拄着拐杖到阿康的家,与他商议返还拆迁安置款等事。甚至她想,只要儿子愿意接纳她共同居住,哪怕不要一分钱也无所谓,可还是无果而终。
就在张奶奶准备与大儿子对簿公堂的时候,小儿子石头闻讯出现。刚开始,张奶奶以为小儿子是来帮自己的,谁知他居然也想来分一杯羹。张奶奶毕竟已经年迈,许多事情需要小儿子行走奔波,便也同意了他的要求,一同起诉阿康,要求拿回所有的动迁安置款。后经律师的解释及实际考虑,他们申请撤回部分诉讼请求,要求阿康一家给付动迁安置款137万余元。
经法院查明,石头及阿康一家户籍均不在系争动迁房屋内,而且他们在七浦路、闸北区的房子都享受过动迁安置政策,不属于住房困难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阿康向张奶奶支付137万余元,对于石头的诉讼请求则不予支持。
特点与问题
老年权属、侵权类纠纷大量增加
据本市民政部门最新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市1432.34万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87.62万人,占总人口的27.1%; 比上年增加20.30万人,增长5.5%。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殷志刚表示,2013年的统计数字创造了上海有史以来老年人口最大净增数。
当前,上海已经进入了人口深度老龄化阶段。老龄社会的到来,使得老年人民事纠纷案件也呈逐年增多趋势。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静安区法院院长倪春南表示,“20年来,涉老审判庭每年的收案数量从开始的100多起,增加到如今每年近600起,至今已审结各类涉老案件7000余起”。
《白皮书》显示,2013年,该院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573件,其中权属、侵权类纠纷215件,占37.9%;合同类纠纷189件,占32.6%;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105件,占18.3%;特别程序案件26件,占4.5%。同2012年相比,权属、侵权类纠纷增长24.3%,合同类纠纷增长27.7%,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略有上升,特别程序案件总数略有下降,但宣告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数量增长23.5%。
上述张奶奶状告儿子的案例就是一起典型的老年权属、侵权类纠纷案件,在此类纠纷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往往被自己的骨肉至亲所侵犯,亲情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显得异常脆弱。
同时,记者从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1-6月,该中心总共接待老年人咨询2309人次,其中咨询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财产权、房屋租赁和使用权、婚姻自由权,由此也可以看出,不少老人正遭受着财产、房屋使用等方面的侵权。
涉老继承纠纷增幅明显
一起涉老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孙某与前妻育有一子一女,前妻过世后,孙某与李某再婚,双方未生育子女。2000年,孙某家族原有的私房落政发还,孙某取得房屋产权。2003年,孙某留下遗嘱,过世后名下房屋由其儿子、孙子和女儿三人继承。2010年孙某去世后,孙某子女与继母李某就遗产处分发生争议诉讼。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房屋系私房发还性质,应为孙某婚前个人财产,遗嘱没问题。但李某作为孙某的老年配偶,虽有固定养老金收入,但无法满足今后的生活和医疗支出。法院最终认定遗产中应为李某留有必要份额。
《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来,类似这样的涉老继承纠纷增幅明显。2011年静安区法院收案54件,2012年收案64件,2013年收案70件,年均增长超过10%。
据法院分析,此类案件大多涉及房屋,占涉老继承纠纷案件的65%以上,有时甚至有多处房产。随着房价升高,案件的标的额也逐年升高,100万元以上标的额的案件占34.3%。
同时,涉老继承纠纷案件中,代书遗嘱易受到质疑。由于代书遗嘱形式上需要立遗嘱人、代书人及见证人共同签字,进入诉讼后对方当事人一般要求代书人及见证人到庭作证,并且对代书人、见证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提出异议。
此外,子女过世后,老人与女婿或媳妇之间的矛盾易激化。上述案例当事人之间因丧失姻亲关系,情绪比较对立,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互不相让,还存在双方各自就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和操办丧事费用进行举证并要求在遗产中予以扣除的情形,导致案件事实查明困难,调解基础更加薄弱。
发布会上,一位从事老年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律师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宣告失踪、死亡等特别程序案件,一般案件在法院立案时须有明确的原、被告主体以及诉讼请求。目前,公证机构尚无法对这类遗嘱做出公证。
遇到立遗嘱人是孤老或者老人的子女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涉房产的遗嘱,受遗赠人往往只有拿着遗嘱到法院要求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与效力,确认完毕后方才能完成房屋过户等手续。然而,这类案件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定继承人等原始被告并不存在,律师不得不“安排”一名利益相关人作为被告向受遗赠人提出诉讼,方才能达到民诉法立案的相关规定。
采访过程中,一位公证员告诉记者:“自书、代书遗嘱为了确权 ‘求被告’ 的尴尬现象的确反映出 《继承法》 这部 ‘老法’ 亟需更新。在国外,公证机构作为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真实性都可予以鉴定,呼吁法规在修改过程中对此项权利多加重视。”
建议
完善《老年法》配套措施及细则
《白皮书》 指出,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以下简称《老年法》)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产生巨大的总体推进作用,其中,对于老年人自主指定监护人、家庭成员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老年人宜居环境等情况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目前,该法仍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及保障性规定,亟需有关部门结合法律修改与实务问题,指定相应的法律实施细则规定。
昨天,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沈志先在会上透露,上海目前正在开展 《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的立法调研工作,预计11月份将提请人大审议。
20年来,静安区法院老年庭在涉老审判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沈志先建议,这一做法和经验可以在全市法院中予以推广。“随着涉老纠纷日渐增加,维护老年人权益也将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建议上海可以制定涉老审判的全市性规范文件”。
建立多部门合作老年维权体系
《白皮书》认为,需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对此《老年法》确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需要政府的主导、投入及监管,另一方面,需要家庭成员的付出,这也是现阶段基本国情的需要。目前,上海正在试点“以房养老”,在控制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风险、房屋产权年限延续问题、确保公平公正的房屋价值评估等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以消除老年人以房养老的顾虑,进一步推广以房养老的实施范围。
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表示,本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60岁以上的老人数量持续增长,目前已超过387万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仅靠法院一家之力远远不够,需要完善工作机制,与司法局、民政、老龄委等搭建合作平台,拓展涉老维权网络。
实事
针对老年人的普法宣传
司法实践表明,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举证能力较弱、经济上比较节俭的特点造成老年人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仍相对较困难。对此《白皮书》建议,在对老年人宣传环节,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涉老法律法规的普及,开展针对老年人的维权法律咨询,形成常态化的老年宣传工作,从根源上提升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帮助其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
记者从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获悉,为加大新修订《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加强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增强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市民政部门于今年4月起启动了2014“老年普法进社区行动”100讲活动。
该活动由资深老年法律和维权工作者、著名律师、心理咨询专家等18位专家组成讲课团队,深入社区基层,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宣传服务,使老年人能初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患于未然。讲座内容涉及老年人家庭、人身、财产、房产、婚姻、劳动权益等法律知识及老年心理养生方面等42个主题。
通过现场讲解及分析实际案例,使老年人初步了解了常用的法律法规,一些有困难的老年人还可以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据悉,不少法院老年人主动起诉维权的数量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