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咿咿呀呀”的庭审现场 不断弯下竖起的大拇指
“谢谢!”郝秀萍双手弯起竖着的大拇指,向承办检察官做出了这一手语。
坐在电影院里看到《第二十条》中这一幕的我,忍不住湿了眼眶。在为人物无声表演所感动的同时,我想起了两位当事人,他们也曾一边笑着一边向我弯起竖着的大拇指。
证据
一张借条和一本过期的存折
2024年新年伊始,我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诉请金额为7.6万元,原本可以由简易团队受理的案件,因双方当事人都是聋哑人,案件由我所在的普通民事审判团队审理。
我阅看了诉状,案情不算复杂。原告王老伯主张,2012年自己通过现金形式陆续向被告倪老伯出借了7.6万元,倪老伯于是将退休金存折交给了王老伯保管,约定自2014年年底开始,每月支取退休金3000元作为还款。直至2015年5月,王老伯发现存折被挂失无法取款。几经催讨,2021年,倪老伯向王老伯写了一张极其简单的借条,写明欠款包含利息总共8.6万元。经王老伯多次催讨,倪老伯于2023年归还了1万元后就没有再还款,王老伯只能起诉。
一张只有借款人姓名和金额的借条,一本过期的存折,就是这起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
看着原告王老伯留下的一串电话号码,我一边拨打着电话一边心里嘀咕着:“会有人接听吗?是不是应该发短信?”
“你好,哪位?”没想到电话很快接通了。“你好,我是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原告王老伯是你什么人?”我试探着询问道。
“我是他的手语翻译。”原来为了诉讼便利,王老伯在起诉状和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留的是自己聘请的手语翻译的电话。
“到底借了几笔?每次多少钱?约定了多少利息?”我接连向手语翻译抛出了几个关键问题,可手语翻译却无法提供更多的信息。
“王老伯已经八十多岁,借款时间比较久了,这些细节都记不清了。”手语翻译告诉我。
卷宗里并没有被告倪老伯的联系方式,只有一个曾经的住址信息。我试着将起诉状副本寄送到这一住址,却因无人签收而被退了回来。
由于证据有限,查明事实成为这个案子的难点。必须想办法联系到被告,我决定与助理一起到被告的居住地实地走访一下。
调查
走访老式里弄 一场无声的交流
那是2月里一个冷冽的雨天,我和助理赶到了诉状上写着的住址。这是一处老式里弄,刚走到楼下我们就被一道铁门拦住了。
“铃……铃……”我尝试按门铃,意料之中没人回应。寒风中的我裹了裹衣领,有些无助地边敲门边朝里喊:“有人在吗?”
这时,一楼住户的门开了,一位老伯探出身来:“你们找谁?”
“请问倪老伯住在这儿吗?”我向他打听道。
“对,他们住在三楼,两口子都是聋哑人。”老伯边说边帮我们开了门。
老房子有些年头了,我跟助理被雨水打湿的鞋子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只见三楼住户的门开着,我还是习惯性地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被告老夫妻两人见到我们很吃惊,我赶忙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诉状和纸笔写道:“我们是静安区人民法院的,王某某起诉说你们借他的钱没还,他要求你们还钱。”
老夫妻俩看到后非常激动,两人不断用手语交流着。“王某某,很坏,高利贷!”倪老伯的妻子在纸上写道。
“不要激动,法院两边意见都要听的。”我紧跟着写道。
通过一来一回的文字交流,我了解到,事实上,原告王老伯并没有“放高利贷”的情况。王老伯和倪老伯本来是朋友,2012年倪老伯因开办养殖场资金周转困难向王老伯借款,陆续借了7万多元,还了1万多元。后来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恰逢女儿离异,倪老伯需要帮女儿抚养孩子,无奈之下才中断还款,目前他们有还款意愿,但不认可王老伯诉请的具体金额。
而之前寄出去的诉讼材料无人签收,是因为当时正值农历新年,倪老伯他们带着外孙女去探望在外地工作的女儿。
我环顾四周,屋内家具虽然陈旧简陋,但被收拾得井井有条,墙上贴着的兴趣班课程表,桌子上的粉色卡通文具盒,透露出小女孩生活的痕迹。
“你说慢一点,我可以看懂唇语。”倪老伯的妻子在纸上写道,后来一些简单的话语,我尝试放慢语速,说给他们“看”。
“那现在你们总共愿意还6万元?每个月还5000元?”倪老伯的妻子点了点头。“你们的意见我都明白了,如果对方同意,你们可以调解。”我继续写道。
“如果他后面反悔怎么办?”
“法院有调解书,是有强制效力的,不能反悔。下次开庭时间我再通知你们。”
最后,倪老伯留了一个手机号码给我,告诉我可以发短信给他。走的时候,老夫妻俩频频向我和助理弯起竖着的大拇指,那时我还不太明白这个手语代表什么意思。
“再见,再见。”我向他们挥挥手说道。
这次特别的“谈话”花了将近两个小时,与普通当事人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明白的问题,对于他们而言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理解。
调解
聘请手语翻译 多年老友握手言和
回到法院,我立马着手联系原告王老伯的手语翻译,通过手语翻译的沟通,王老伯表示同意调解。
王老伯自己聘请的手语翻译在向法官转达原告意见时,会不会失之偏颇?虽然法庭可以给倪老伯看调解笔录,但笔录中一些专业的法律术语对于倪老伯来说会不会难以理解?我隐隐有着这样的担忧。
经请教同事我了解到,法院可以聘请手语翻译保障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于是,我向院里申请,邀请了特殊学校的退休教师参加庭审,为双方提供同步的手语翻译。
到了开庭当天,原本以为双方都同意的调解方案能够很快通过。可不知怎么,王老伯突然变卦,声称诉请的7.6万元一分都不能少。虽然原、被告无法像普通人一样用言语交流,但他们一边打着手语,一边激动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这样的吵架,我还是头一次遇到。然而口头上的制止对于他们而言起不到任何作用,我赶紧让手语老师告诉他们不要激动,并且让法警引导被告先去其他调解室等待,继续做王老伯的调解工作。
手语老师配合着我耐心地跟王老伯交流,让王老伯理解自己的证据尚不充分以及调解对本案的作用,这个过程是漫长的。经过反复地释明,原告终于愿意接受了既定的调解方案。我这才把倪老伯叫进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这对多年的老友终于握手言和,还邀请我与他们合影,他们不断地向我弯起竖着的大拇指。“他们说谢谢你。”手语老师对我说道。我这才恍然大悟这个手势的意思,“不客气,我们应该做的。”
走出电影院,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起了当时手语老师对我说的话:“聋哑人接收外界信息有限,他们的世界相对单纯,法律意识、证据意识都相对薄弱。”虽然我审理的这起案件很小,但作为特殊群体,他们在面临纠纷时的无助,在维权时的重重困难,在面对生涩法条时的疑惑,与电影中的主人公是一样的。
作为法官,在面对不能表达、不会表达的“失语者”,需要更细致地查明事实,更耐心地释法明理,让公平正义之声传遍“无声的世界”。
(主审法官:宁玲,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