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一本本“会说话”的书,静安区级图书馆均已落实无障碍阅读空间改造
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以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图书馆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在第34个全国助残日之际,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对一起图书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目前,静安区级图书馆均已设立无障碍阅读空间。
截止2024年4月底,静安区辖区内现有残疾人42415人,其中视力残障者6934人,占总人口数的4.5%。今年3月,静安区公益检察官在实地走访,调研图书馆内相关设施建设情况时发现,部分图书馆未依法设置无障碍阅览室,残疾人依法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受到一定障碍。对此,静安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监督、指导图书馆依法设置无障碍阅览室或者区域,配备盲文读物和有声读物等。
整改效果究竟如何?在“回头看”活动现场,映入眼帘的是一本本“会说话”的书、一排排“触摸可见”的文字。“目前,图书馆现有盲文读物1503册,落实有声读物80册。设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为视障、腿部残疾等特殊人群提供安全便利全方位的出入保障。”据静安区某图书馆馆长介绍,经整改,馆内各在一楼和三楼设有无障碍阅览区,增配大字版图书和手指点读发声书,配置盲人专用电脑助视器、盲文点字显示器、盲文有声读书机和放大镜。
此外,馆内还打造有声阅读文化体验阵地“数智图书馆”,视障读者只需使用数智耳机触碰感应相应书卡和书籍,就能接触到千本好书的精华内容,享受与普通人同等的阅读权益。
现场,检察官邀请有视力障碍的老年人志愿者体验了馆内现有的有声读物。一个个纸上的字符化作了一段段平和优美的讲述声,让思想以一种可听可触的形式传递到每个人。“这些改造不仅让我们的精神生活更为丰富,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平等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现场视障老年志愿者这样说道。
头图为整改后的图书馆无障碍阅览室。图源:静安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