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辅警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昨起正式实施
辅警在路口执勤 记者 王湧 摄
辅警“授证换标”仪式 记者 王湧 摄
□法治报记者 翟梦丽
繁忙的十字路口,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前,大大小小的社区街道,都少不了他们的身影。他们在大街小巷,协助民警完成任务,他们就是公安辅警。据悉,上海约有1.2万余名辅警。 “你凭什么管我”曾是他们共同的职业困境,辅警的职责与权限是什么,如何进行监督管理?从前的困扰如今都有了法律依据。
昨日起, 《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上海公安辅警正式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授证换标”新出发
昨日, 《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公安机关对全市辅警队伍统一进行了授证和换标,这标志着上海公安辅警正式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上午9时许,在静安公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大厅内,来自静安公安各条线岗位、一线部门的14名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代表在专管民警的带领下整齐列队,随着庄严的国歌声响起,静安公安辅警集中“授证换标”上岗仪式正式开始。仪式上,派出所领导向全体辅警代表颁发了新版“上海公安辅警工作证”,专管民警逐一为他们佩戴上新版号牌、胸徽和肩章。
在仪式的最后,全体与会民警、辅警在发令员的统一口令下,迅速整理着装,列队上岗。不久的将来,这股公安的“新生力量”,将会为城市平安建设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岗位“大”价值
早高峰时段,奉贤公安分局勤务辅警路志刚、陈佳伟正在岗位上执行任务时,发现一名老人晕倒在路边。二人立即将老人小心扶起到路边阴凉处暂坐休息。得知老人患有低血糖,当日着急外出未吃早餐,加上炎热的天气导致身体不适,两名辅警飞奔跑去买了巧克力和盐汽水帮助老人恢复体力,直到老人无碍后二人才放心离开。
其实这样的故事有很多,对辅警来说就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次处警。今年上海疫情期间,为积极解决封控期间社区群众的“急难愁盼”,奉贤公安400余名辅警在民警的带领下沉入基层社区,积极加入社区帮困先锋队,他们既当“守门员”“疏导员”,又当“跑腿员”“宣传员”,全力辅助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
“无论是路面执勤、交通劝导还是在辅助行政管理、服务人民群众方面,辅警这支队伍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奉贤公安警辅科科长刘鹏这样评价。
记者了解到,辅警制度改革以来,上海公安机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的公安辅警队伍,全局1.2万余名辅警在民警带领下,曾先后参与到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砺剑”专项行动、进博安保、交通整治、综合保障等工作,为城区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规定辅警履职正负面清单
“你是辅警,凭什么管我?”在此前的工作中,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辅警佟博文不止一次面对过这样的质问。辅警身份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带来一些困扰,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辅警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社会公众有权对他们进行社会监督吗?这些问题都是陌生的。辅警在老百姓眼里,似乎总会打了个折扣,少了点信服力。“其实挺正常的,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在现场与群众耐心沟通,一般都能获得理解。”佟博文并不将这些小挫折放在心上,但他也同样期待着自己的工作能有更权威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实施,就将改变这一局面,辅警的工作职责与规范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条例》,勤务辅警可以开展治安巡逻、值守;疏导交通;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此外,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勤务辅警可以协助开展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等10项工作。同时,《条例》也明确了7项辅警不得从事的工作,包括出具鉴定报告,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决定;执行刑事、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审核工作;保管武器、警械等。
能做的,不能做的, 《条例》一一划分,这无疑将极大改善辅警的工作境况,为辅警依法规范履职提供明确的依据和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职责会帮助我们更好地与民警工作协作,市民群众对辅警身份也会更加认可,对我们更放心。”佟博文说。
“现在上海通过辅警立法的形式,给我们的辅警赋予了7项可以单独从事的任务,以及10项配合民警执勤执法的任务。这对基层派出所来说也是一种支撑。我现在感觉到,身边的这些辅警小伙伴们,工作的劲头更足更强烈!”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辅警专管民警熊勇这样谈到他对立法前后辅警队伍的变化和感受。
不断增强的职业认同感
佟博文1998年出生,去年大学毕业,毕业后,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封闭岗前培训等一系列严格规范的流程,去年11月,他正式加入辅警队伍,成为一名勤务辅警。选择这份工作,源于内心深处对警察的向往与认同。佟博文的哥哥是一名民警,母亲从军校毕业,外公外婆都是老党员。在这样的家庭教育影响下,他一直都期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去年年底,佟博文在路口执行任务时,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向他问路,佟博文为对方说明了路线后,这位老爷爷向他鞠躬拱手致谢。“那个瞬间,对自己的冲击非常大。”自己的工作能实实在在帮助到别人,并且获得了理解尊重,一声感谢可以扫除心中的一切阴霾。站在路口,面对来来往往的车流人流,难免会遇到不理解的群众,碰上不被认可的情况,但对佟博文而言,每一次帮助群众得到真挚的回馈,都让他对辅警这份工作的职业认同感更深刻。
“在怀疑的时代依然有信仰。”这是佟博文的人生格言。站在路口被晒很光荣,执勤疏导特有意义。随着《条例》的实施,辅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也将得到有力振奋。“《条例》的出台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扎实各项工作技能,在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为市民群众更好地服务。”佟博文说。
工作中,佟博文时常留意着辅警转警察的消息,在活动中,他碰到由辅警招录为民警的前辈,也不忘上前讨教。《条例》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可以从特别优秀的辅警中定向招录人民警察。“首先在自己岗位做好,有机会的话参与招录。”
除了搭建职业发展通道, 《条例》还为辅警的职业保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辅警的薪酬、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值得注意的是, 《条例》指出,符合条件的牺牲辅警可依法评定为烈士。
立法助推基层警务改革
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所长张宇航对此次《条例》的通过和施行,也有着自己的想法和打算。“辅警立法的通过,不仅仅是规范了辅警管理,更要看到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推动。”白丽路派出所现有公安辅警13名,在分局各派出所中人数不算多,但是张宇航却有着深远的想法,他一直琢磨着如何把这支队伍用好,用“质”来弥补“量”上的不足。
“下一步,我们既要把条例的精神学习好、宣传好,也要加强辅警的业务能力培训,使他们能够在权限范围内,正确履职、规范履职!”张宇航告诉记者,为了配合《条例》的正式施行,他和所领导班子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探索。目前,除了在窗口安排了一名公安辅警参与接报案、受案登记、纠纷调解等工作外,还在派出所案管室安排了一名辅警,辅助民警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各类信息的采集、执法视频上传、行政案件材料整理归档等,让办案民警从繁琐细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腾出身来,将精力投入案件的侦破以及审讯工作中,以此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这些辅警岗位的安排,在区内各派出所中属于首创,也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希望,我们所里的这些辅警小伙子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有机会转为人民警察。”张宇航满怀信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