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开烟雾缭绕的雪茄贩卖网

古巴雪茄,手工制作,奢华生活,品质尊享……打开网络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雪茄”,一连串“雪茄专卖”网页纷纷弹出,品种繁多的雪茄烟一盒便宜的两三百元,贵的一万多元也不足为奇。这些打着正品旗号的雪茄到底从何而来?经营资质有无保证?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多起网上非法贩卖雪茄案件,对6名未经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许可,非法批发、零售雪茄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近百万元。至此,一个非法贩卖雪茄的无形网络被揭开了神秘“面纱”。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严瑾丽
网站网店微信 雪茄网销模式一应俱全
1988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孙琦,2009年便来到上海打工,跟着老板做茶叶生意。为了提高业务量,孙琦经常给客户送红酒、雪茄以拉拢关系。
后来,孙琦发现客户们很喜欢雪茄,于是她就想到可以自己进货,又卖茶叶又卖烟草,提高收入。但是,孙琦并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而是走起了所谓的“捷径”。
2013年至2014年,为了打开雪茄的销路,孙琦让网络公司帮她建立了销售雪茄烟的专业网站,并将“上海雪茄专卖”作为关键词,在搜索引擎中予以优化体现。网站上设置了不同国家、品牌的雪茄分类,并将市场价与自己的优惠售价予以对比,一般能达到5折的价差,以吸引顾客。她在网站上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以便客户联系。
此外,孙琦还专门印制了名片,运用他人银行账号和名字用以转账。一方面体现“正规性”,另一方面不泄露真实身份。经查,孙琦累计购进高希霸、罗密欧等品牌雪茄达20余万元,并将购买的雪茄用于出售。
静安检察院审查发现,像孙琦这样的通过网络非法销售雪茄的案件并非个例。除了搭建网站销售外,还有依托电商自己开网店,借助即时通讯工具推广贩卖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周思也是一名80后,为了经营雪茄,不仅以每月600元的价格请网络公司帮其维护网站,还开设网店,使用旺旺等工具与客户交流,运用微信朋友圈等推荐雪茄。
周思还根据买家是否为上海本地客户采取不同的收款、发货方式:上海本地买家亲自上门送货,当场收取现金销售款; 外地买家则通过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付款,运用快递寄送雪茄。
在购买雪茄的客户中,以个人居多,也有部分企业客户。王先生就是一名雪茄爱好者,从2012年起他便开始从网上购买雪茄。他添加了犯罪嫌疑人QQ 后,便将自己需要的品牌和型号告知对方。他一共购买了10余次,都是为了自己抽或者送人。今年9月,他购买了两盒蒙特限量版,每盒15支,成交价2.2万元。对于企业客户提出的开发票的要求,犯罪嫌疑人也会想方设法予以满足。
从街头到网络 几经倒卖赚取差价
令检察官不解的是,我国长期对烟草兴业实行专营专卖管理,对进口烟更加是严格控制。目前国内允许进口数量、品种较少的雪茄烟,而这些网上销售的商家根本没有资质。看来,这些名牌雪茄来路不明,肯定有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孙琦、周思、周翼、周潮、李晟等5名犯罪嫌疑人的进货来源竟然出奇地一致,是广东深圳的一名李姓男子。
孙琦说,2013年起她开始从路边小巷进货,但后来觉得路边进货危险性较高,且价格并不十分优惠。于是,孙琦在网上搜索有销售雪茄的商铺。
第一次进货时,还遇到骗子,把钱汇去后雪茄却没有送来。几经尝试后,在2013年6月,孙琦在网上找到一家进货方,对方是广东深圳的,姓李。
孙琦说,卖家很讲信誉,发货准时且品质可靠,于是就一直从这里进货,进购的有高希霸、蒙特等多家品牌。
今年43岁的周翼和妻子程涵来上海打工7年多了,自己平时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妻子没有固定工作。于是从2007年起,程涵开始在地铁出口摆摊卖香烟杂货。2013年下半年,周翼为了让妻子多赚钱,开始在她的烟摊上销售雪茄烟。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周翼认识了一名来自深圳姓李的男青年。周翼还记得,当时小李告诉他:“深圳那里雪茄比上海便宜!”
周翼追问:“正不正宗啊?”
“绝对正宗!这是从 ‘外面’ 进的货,放心!”小李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回答,还留了卖雪茄的网站给周翼。
于是,周翼就对照网上的品相,通电话和小李联系订货。
周翼先了解客户需求,再让小李从深圳发货,快递至上海,从中赚取约10%的差价。
周翼和程涵向外发货雪茄共60余次、重量共计100余公斤。警方将周翼抓获时,还从他家中的柜子、壁橱内发现并扣押了尚未出售的香烟、少量雪茄等烟草制品。
那么,这位姓李的男子究竟是什么人?他的雪茄烟又是从何而来呢?
向“水客”收货 89年小伙成供应商
静安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其实这名深圳男子并不姓李,而叫方淼,为了掩盖身份,故意用假名与外界交易。犯罪嫌疑人方淼年仅25岁,销售网络却已是遍布全国。
据调查,方淼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成家,与阿姨、姨夫同住深圳。他结识了一些走私“水客”后,便开始从事雪茄买卖生意。他让“水客”从澳门带各种品牌、型号的雪茄入关,一般进入珠海,然后在珠海叫快递把雪茄发到深圳,每次进货量在万元左右。
方淼没有仓库,都是从“水客”那里拿货以后马上去发快递给买家,没有发掉的雪茄就放在家中客厅里。他同时拥有多个手机号码,并用假冒的名字和阿姨的银行账户对外联系、接收货款。
经公安机关侦查,方淼从广东深圳将雪茄发货至上海、四川成都、山东青岛等多地销售牟利,还在其住处查获了多张快递单和雪茄价目表。
在方淼的感染下,与其在同一屋檐下的姨夫黄恺见方淼干这一行来钱容易,便也红了眼,2014年4月起开始从事雪茄非法贩卖的生意。
黄恺和方淼拥有不同的客户,自己管自己做。黄恺主要销售往北京和沈阳,方淼主要销售往上海。由于黄恺不懂网络,因此都是通过电话出货,每次销售价值数千元的雪茄,通过银行收款。
在上海、深圳公安机关的协作下,黄恺于2014年9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深圳市公安机关拘留,方淼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方淼依法批准逮捕。
鼓动亲属同乡 作案“看样学样”
静安区检察院对办理的类案进行分析后发现,非法贩卖雪茄的犯罪中,家族性、同乡性经营特点明显。除了方淼和黄恺属于亲属间相互影响作案外,不少人是在老乡的鼓动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静安区检察院批捕的6名犯罪嫌疑人中,方淼属于深圳上家,其余5人均来自同一个县,其中3人还是同一个村。
如56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潮原本在上海卖锡箔,两年前,他见到老乡卖雪茄赚钱,也学着做。依样画葫芦让人建了两个销售雪茄烟的网站,在网上招揽客户。2013年10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周潮支付给深圳上家的进货款已达30余万元。
前文提到的80后犯罪嫌疑人周思,也是在2013年春节左右,与老乡周俊闲聊时,听其说起自己在做雪茄卷烟的销售生意,如果有兴趣也可以介绍周思做。
一时兴起之下,周思问周俊要来了进货上家的联系电话。周思明知自己没有经营烟草的许可证,但是他想:“自己干这个算副业,应该没太大关系。”由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