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后七换身份“漂白”也难逃法网
警方表示,希望通过媒体,正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能够在2014年12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自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行动以来,上海“猎狐”追逃小组已经从14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和劝返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2名。警方表示,希望通过媒体,正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能够在2014年12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希望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的亲友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早日回家。
一时贪念外逃印尼17年
1997年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1000万元,张某藏匿印尼17年先后换过7个身份,虽经几番“漂白”身份,但难逃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
1997年8月1日,在本市某银行的溧阳路营业所内,“那时就是一时贪念”,张某冒充客户经理,用一张伪造的“企业存款证实书”将本市某事业单位的一张面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本票骗走,并实施转账、提现等行为,造成被害单位巨额财产损失。
同年8月13日案发后,警方立即开始追捕张某查控资金。1997年10月,由于信息的滞后性,张某从海口机场出境,后从香港转机去了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
多年来,上海警方没有因为张某逃亡境外而放弃侦查。经过大量工作,专案组从资金掮客手中追回了部分损失,同时通过关系人与逃亡境外的张某取得联系,规劝其回国投案。
然而,1998年发生在印尼的“排华事件”让案件侦查陷入了停顿。侦查员得到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张某已经离开印尼首都雅加达,生死不明。
而此时张某在印尼的日子的确不好过,连续面临印尼警察上门盘查,他每次都要拿出5000元左右来平息事态。
今年7月“猎狐”行动的开展,让上海警方看到了主动赴境外开展抓捕工作的可行性。
8月26日,经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市政府外事办批准,在公安部经侦局的支持下,抓捕小组一行4人飞赴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这次跨境缉捕工作充满了挑战性,国际警务合作需要依托大使馆,国内看似平常的抓捕工作也属于外交事务,涉及部门众多、手续繁杂。
9月1日晚11时许,在巴厘岛地方警察局的配合下,抓捕组在巴厘岛登巴萨一家旅行社内将正在开会的张某抓获,终结了他17年的逃亡生涯。
“漂白”身份中多次受骗
在上海市看守所内,47岁张某的头发基本发白;戴一副眼镜,看上去精神不错,说起话来口气温和,思维清晰。
回忆起当年,张某说带了六七十万元出境,但来印尼的第一年就基本花光了,“不应该是你的,去得也会很快。用一句印尼的话来讲:从魔鬼那边拿来的钱,花在了魔鬼身上。”
为了谋生,张某在印尼做过很多工作,比如去矿区找矿,在棕榈园采过棕榈籽,在海边养过虾、石斑鱼,还在茶园里种过茶树,当过黑导游,“虽然辛苦,但赚的是自己的钱。花的是自己的钱,觉得很安心。”
他原想在印尼通过洗白身份再去第三国,结果前后换了7次身份,花了很多冤枉钱,多次经历受骗,直到最后一个身份才算合法,“比如第一次通过黑市花了1.7万美元,他们告诉你这是真的,但实际上用的时候却发现,是假的。语言又不通,又没有亲戚,又没有朋友,每一个字的后面都是一个骗字。7次换身份,只有最后一次是真的。”
张某说,逃亡最初很紧张,也很害怕,“当黑导游时碰到国内游客较多,特意回避上海口音。我也想到过自己被抓的那一幕,像看电影一样的。大概在五六年前,想得特别多。也想过要回来(自首),但是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就是一直拖着。”
当听到前来抓捕他的民警吐露上海口音时,张某反而松了一口气:“17年,我始终没有勇气自首,但现在,我感到有勇气去承担我要承担的责任了。”
在张某看来,异国躲藏的日子虽然生活也有艰难的时候,但忍一忍靠着厚脸皮也能混过去,最无法面对的是自己的内心。
“我希望坐完牢还能补偿3个家庭,一个是自己的老母亲,一个是我在中国的家庭。那天我跟妻子说要出差,就一走没回去,当时女儿只有6岁,妻子后来申请离婚,法院判处未到庭离婚。第三个家庭是我在印尼的家庭,被抓捕时,妻子女儿都在雅加达。我觉得她们会理解我,我也希望出去后能好好对待他们。”
[ 相关链接 ]
大数据比对查清逃犯“真身”
“惊弓之鸟,无处可逃”是许多经济逃犯的共同感触。很多经济犯罪嫌疑人在出逃时认为,在国外只要有钱,就一定能过得很逍遥,但“猎狐”行动使一个个企图“一逃了之”的外逃经济嫌犯美梦彻底破裂。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长徐长华介绍,“猎狐”行动100天来,上海公安机关已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新加坡、日本、菲律宾、中国香港和台湾等14个国家和地区抓获22名境外逃犯,暂列全国第三。 这些被抓捕的逃犯时间跨度比较大,22名逃犯中,出逃时间5-10年的6人,10年以上的5人,出逃5年以上的占一半。
徐长华介绍,从今年上海“猎狐”行动的战果来看,有12名嫌疑人是通过缉捕落网,与上海警方的全力投入不无关系。
对于很多犯罪嫌疑人利用种种手段在国外“洗白”身份,公安的科技查控手段派上了用场。“通过大数据的比对,将他们褪去‘马甲’查出来。这次行动以来,上海公安先后缉捕了4名使用境外新身份潜逃入境的犯罪嫌疑人。”
在劝返的形式上,上海警方也有所突破。“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将两高、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告知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并借助微博、微信、邮件等载体加强劝返工作,及时传递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警方‘有逃必追’的决心。如因涉嫌信用卡诈骗潜逃澳洲近10年的境外逃犯陈某,在警方对其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诫下,于近日回国投案自首。”
外企前高管受贿外逃14年被抓
上海人金某1970年出生,前半生可谓一路坦途,初中在大同中学就读,高中进了复旦附中,大学读的是上海交大。毕业之后,他进入某跨国电梯企业工作。
1996年,26岁的金某已经是公司销售主管。金某受同案犯冷某的指使,制作了一套阴阳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编号相同,但唯一不同的是金额。交付商城的合同,标明商城需支付购置电梯款150多万美元,而给电梯公司的合同上标明出售价格为140多万美元,两者之间的差价是16万美元。16万美元顺利进入了冷某的腰包里,为表感谢,冷某给了金某2万美元的“好处费”。
金某后来告诉静安警方,因为业绩出色,在当年他被选派去马尼拉攻读MBA,公司承担学费和部分生活费用,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他最终收下了这2万美金,并带去了马尼拉。但其实他一直没有用那笔钱,学成以后他返回公司成为高管,又把钱带了回来,存在银行里。
2000年7月,上海静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对冷某和金某的犯罪行为立案调查。警方传唤金某,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退还了2万美金,获取保候审。2000年11月30日,静安区检察院决定对冷某和金某实施批捕。但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员对金某进行抓捕时,却发现他已经去美国了。
静安警方随后向该公司通报了相关情况,公司在美国约谈金某,但他随后辞职。侦查员又反复联系金某的父母,希望他们做工作,让金某回国自首,最终未能如愿。
失去了工作签证,金某在美国申请攻读了又一个硕士学位。2004年,受加拿大朋友的邀请,他带着妻子前往加拿大工作,并于2007年获得了加拿大绿卡,新的身份“漂白”了金某。
然而,金某在加拿大的生活并不顺遂。金某有3个小孩,7岁的老二身体不好,一直需要有人在身边照顾,他和太太必须轮班,正常的工作也不能做。这也是他一直不能回来的原因之一。
在金某滞留美加期间,2001年同案犯冷某经法院宣判,处2年缓刑。因为被批捕,且潜逃国外,静安警方通过公安部联系国际刑警组织,对金某发布“红色通缉令”。
与此同时,侦查员不间断地与金某父母保持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劝自己儿子回国自首。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他仍滞留加国。
其实,在拿到加拿大护照后,金某曾经利用暑期,带着孩子回来看父母。经过14年的坚持,今年年初,静安警方调查并最终掌握了金某“漂白”身份,及此前数次回国的信息,随后即对金某布下天罗地网。
2014年8月18日是金某44岁的生日,他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从温哥华回国。在飞机降落在浦东机场后,他意外发现,等待他的不是一场筹备已久的生日宴,而是上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