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检察机关首次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捍卫先烈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昨日,张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上海检察机关首次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青年报记者 蔡娴
经查,被告人张某为提升其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的关注度,于2023年5月27日、6月11日通过个人账户先后发布侮辱、贬损革命烈士的短视频,前述视频实际被浏览次数达到万余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官提醒大家,清明节来临之际,在寄托哀思、表达敬意的同时应当注意: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包括: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禁止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
今年清明节前夕,静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公益检察室的干警还同烈士家属一道,来到龙华烈士陵园祭扫,祭奠这些为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作出过卓越贡献和牺牲的烈士。
“逝去的英雄先烈需要我们尊崇、捍卫和关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的一言一行同样要求我们承担法律责任。”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蓝予表示,每一起涉英烈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都是一堂法治课,它不仅是对网络暴力的震慑、对不法分子的惩戒,更是通过案件审理起诉,旗帜鲜明维护英雄先烈的光辉形象,增强大众对英烈事迹的情感认同,推动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良好社会风气。
公益检察室主任毛文静表示,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公益诉讼将忠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好保护英烈荣誉权和名誉权,共同营造清朗安静的网络空间。
记者从静安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协力配合,不断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检察蓝”全力守护“英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