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生变身“小小法官” 静安区法院举办青少年职业体验营活动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张鹏 记者 江跃中)“真实的法庭跟电视剧里的一样吗?”“法官们的工作究竟是干啥的?”……近日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在静安区法院青年中心举办的“花儿与少年 筑梦共成长”青少年职业体验营第5期“小小法官”活动中,这些小学生们关心的问题,都有了答案。小学生们变身“小小法官”,公开“审理”小学生到网吧上网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
图说:“小小法官”活动。大宁路街道供图
参观审判楼大厅
为让青少年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大宁路街道组织辖区内的小学生代表来到静安区法院参观,并体验法官职业。拾阶而上来到审判楼大厅,法官助理程一婧一边带领小学生参观法院的常规设置,一边为大家讲解法律常识。在圆桌法庭,程一婧详细阐释了圆桌审判方式在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中的运用:圆桌审判方式拉近了原告、被告间的距离,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这种法庭设置,有利于营造温情和柔性的审判氛围。
模拟法庭当“法官”
开始模拟之前,程一婧法官为小朋友们讲解了法庭的构造、法徽的组成、法槌的作用、合议庭的职责以及庭审流程等,随后,小学生们便迫不及待地坐上各自角色对应的座位,变身“小小法官”,公开“审理”小学生到网吧上网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剧本,还原庭审现场。10多位小学生迅速进入角色,各司其职,分别扮演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法警、原告、原告代理律师、被告、被告代理律师的角色。其他小学生列席庭审现场。
图说:小学生们变身“小小法官”。大宁路街道供图
“现在开庭!”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进行,审判员主持庭审,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并认真记录,原、被告双方陈述相关事实并列举证据,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由主审法官XXX主持。
主审法官:原告,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原告: 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1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主审法官:被告,针对原告诉请以及所述事实,发表你方的答辩意见和理由。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首先,原告所称我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并不属实。2021年7月6日XXX系借用他人身份证进入网吧,我司工作人员也无从验明身份。其次……被告认为,被告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对XXX之死负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下面由原、被告分别向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并阐明该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问:原告是否愿意调解?
原告:没有调解基础,不同意调解。
审判长:鉴于原告方不愿意调解,调解无法进行,本庭评议后将择日作出判决。庭后请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看庭审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请求补正,然后签名。今天庭审到此结束,休庭。(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合议庭成员退席)
模拟结束后,法院团委书记唐星芝对孩子们的表现及各个环节进行了点评,并就规范的做法进行示范。同时还与孩子们进行互动,引导原告与被告进一步深入案件思考,进行延伸辩论。双方精彩的陈词,赢得了现场阵阵赞叹和掌声。
学会用法律武器
活动最后,小朋友们来到演播厅,一起观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视频中播出的青少年遇到的问题和给出的解决方案,启示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要学会冷静处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静安区法院的法官希望同学们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帮助,勇敢面对问题,妥善解决问题,希望他们都能成为一名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