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伪造公文助网约黑车司机蒙混“捞车”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我知道。”“我就是想赚钱。”近日,在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人席上,张某某对伪造、买卖公安机关公文的初衷直言不讳。
据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通过易某某伪造的公安机关公文,制造出交通违法已处理的“假象”,帮助网约“黑车”司机蒙混“捞车”。成本仅100元的“假”公文,到“黑车”司机手上的最终价竟高达8000元至1.2万元不等。
静安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易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细节处“露马脚”
窗口发现疑似伪造公文
2020年4月,29岁的网约“黑车”司机潘某某手持一张伪造的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市交通执法总队案件处理窗口企图蒙混过关,取回自己被扣押的“黑车”,不想却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
“仔细查看后,我们发现这份伪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仅字迹模糊,且公章大小规格不一致。最关键的是,明明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已发生变更,却还是原来的管辖法院名称。”结合系统内对于条形码编号等信息的核验结果,警方最终认定该文书系伪造。
伪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从何而来?是谁在伪造?这究竟是个案还是“产业”?
根据潘某某落网后交代,2020年4月初,其因非法营运被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查扣车辆。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网约车生意,潘某某通过“朋友”介绍,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份伪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朋友”描述,凭借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可以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取回被扣车辆。
通过潘某某所提供的信息,警方顺藤摸瓜,最终抓获了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首的专门从事伪造、买卖公安机关公文的犯罪团伙。这条从招揽客户、伪造证件、逃避处罚等“一条龙”式的灰黑“产业链”浮出水面。
网上找“ps”高手伪造文书
成本100元收费数千元
为首的张某某曾经也是一名“黑车”司机,熟知非法营运相关处罚流程。
根据规定,对于在本市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可对其罚款并暂扣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还要求非法营运人自行前往公安交警部门接受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的行政处罚。
此后,非法营运人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可凭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取回被扣车辆。
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讯问,张某某直言不讳。“我经常陪司机去办理处罚,对整个流程很熟悉。后来我发现,交警的处罚决定书是电脑打印的,交通执法人员没办法短时间内分辨出来真伪。”
于是,张某某开始动起歪脑筋。
张某某通过淘宝找到一家四川的图文社,并与自诩PS高手的工作人员易某某取得联系,以每张100元的价格支付给淘宝店家,由易某某为其伪造“以假乱真”的公文。
“他发给我一张图,让我修改上面的姓名,身份证号,还有地址,车牌号等信息。”法庭上,易某某坦言,张某某以每张100元的价格支付给店家,店铺老板再以工资形式每张支付给自己70元,截至案发,其一共非法获利6000余元。
然而,通过“层层抽头”,成本仅100元的“假”公文,到“黑车”司机手上的最终价竟高达8000元至1.2万元不等。
共伪造公文92份
58份已被使用牟利10余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为非法获利,在明知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帮助多名非法营运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交警扣押的情况下,取回了被交通执法总队扣押的车辆。
经查,2019年11月至今年4月间,张某某通过易某某共伪造9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58份已被用于违法领取被扣车辆。这些违法领取被扣车辆的网约“黑车”司机也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用于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
“我认罪认罚。”张某某表示,“我现在知道伪造公文对国家利益造成很大损害。”
“我很后悔给他P图。我以前不知道这个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只知道是不对的,但不知道违法。”法庭上,易某某悔不当初。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易某某和张某某二人都是伪造公文的主要实行者,共同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之后张某某又以牟利为目的将易某某伪造的公文贩卖给非法营运人,帮助其取回被扣押车辆,逃避公安交警部门暂扣驾驶证的处罚,系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用于违法行为,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行政执法秩序,也对乘客安全和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本案涉及的买“假”公安公文的网约车司机和转手倒卖公文获利的黄牛也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