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财务和出纳岗位最多,静安检察发布涉企职务犯罪刑事白皮书

男性为主,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55%,初次犯罪主要集中在20-40岁之间,90后被告人有19人,年纪最小的仅21岁……这是静安区检察院对涉企职务犯罪被告人画出的众生相。
11月12日,静安区检察院和区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暨静安区检察院涉企职务犯罪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大多数被告人为企业的基层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类型多集中在销售、财务和出纳,公诉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其中涉嫌职务侵占罪人数占总人数高达约60%。
在涉企职务犯罪中,通常时间跨度较长,犯罪金额较高,隐蔽性也较强。不同类型涉企职务犯罪,也表现出个性化的特征:
一是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中,公司员工多采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等犯罪手法侵占公司资产;
二是部分企业实际控制人公私账户混同,随意侵占、处分公司资产,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信贷偿还,或是挪至其他公司经营使用等,侵害了企业其他股东、出资人的利益;
三是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中,受贿人多系利用商业地位和手中权力,以权谋私,行贿人多系为谋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优势实施行贿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在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中,静安区某医疗公司销售总监利用职务便利,在与该门诊部原有客户续签体检订单的过程中虚设环节,造成合同差价,侵吞59万余元。
静安区检察院在全力协助该医疗机构实现追赃挽损、全面实现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