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犯罪故意伤害案件,邻里纠纷原因竟占7成,且和解比例低
摘要: 邻里琐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不容易化干戈为玉帛。
在老年人犯罪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垃圾堆放、停车问题、通行相碰等邻里纠纷引发的原因竟高达70%。10月22日,静安区检察院发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涉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
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9月,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60周岁以上老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144件16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00人,较往年呈现上升趋势。
总体来看,老年人犯罪案件案由相对集中,占比排名前三的为盗窃罪、开设赌场罪和故意伤害罪。
在侵财型犯罪中,盗窃超市商品类贪图小利型案件数量占比较高;
在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67%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在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百家乐赌博模式占比为62%。)
值得一提的是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因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原因高达70%,且多为邻里之间垃圾堆放、停车问题、通行相碰等琐事引发的纠纷。
而且,在这类案件中,刑事和解比例仅有50%,反映出老年人在纠纷中的特殊心理状态,特别对亲属、邻里之间素有积怨的,易引发矛盾激化、信访等风险,对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白皮书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轻罪轻刑案件居多、屡判屡犯现象凸显、认罪认罚比例较高三大特点,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占总人数的88%;老年人犯罪的前科率达33%,明显高于同期全年龄普通刑事案件的前科率,老年犯罪嫌疑人普遍认罪阶段早、翻供少。
静安区检察院老年人犯罪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孙科浓介绍,该院在办理涉老案件中,一方面,“该宽则宽”。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原则,运用好不捕、不诉、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缓刑等检察职能,依法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过去近两年,老年人犯罪案件的不捕率为27%, 高于同时期全年龄普通刑事案件的不捕率22%。
另一方面,“当严则严”。对老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系惯犯累犯,以及欺老虐老骗老等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予以打击,并向法院提出从重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