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正局级干部坐上被告席“打官司”
来自全市人社系统近百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通讯员 刘宁 摄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我们请求,依法撤销浦东新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和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我局认为,浦东新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及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昨天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内,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上海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永峰出庭应诉并“出声”。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旁坐着的还有浦东新区人社局副局长张涛。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静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培江。来自全市人社系统近百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全过程,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据悉,这也是上海市市级机关首次由“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2018年8月,原告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职工杨某在工作时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今年2月,浦东新区人社局经调查取证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原告向上海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社局经过认真查验复核,依法作出维持浦东新区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原告对认定工伤决定和复议决定不服,向上海静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合理,行政机关答辩准备充分,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此次庭审的案由是工伤认定争议,但在本案之前,原告与第三人就劳动关系发生过争议,所以本案的源头问题其实是用工管理及社会保险缴纳规范,这也为后续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落实埋下隐患。”法庭上,赵永峰表示,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也能够对企业和员工进一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起到教育作用。
最终,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当庭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法庭是‘X光机’,照出行政工作短板与不足”
庭审现场既是一次精彩的“现场教学”,同时也是关于社会保障的一次普法宣传。
“我也曾代表区局坐在被告席上,倍感压力。”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的讲评会上,徐汇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继刚旁听庭审后坦言,“每一次法庭上的‘真刀实枪’都是对行政能力的一场大考,也是一块‘磨刀石’,更是一台‘X光机’,照射出行政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陈继刚表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功夫在平时,关键在诉前。通过今天的活动深刻感受到,作为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这次活动是一个新的起点,接下来要求本系统各级领导都要出庭应诉。”上海市人社局局长赵永峰表示,人社部门将继续坚持“有件必核、有错必纠”的原则,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执法行为既要重实体,也要重程序,以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全市人社系统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指出,目前全市法院按照上海高院部署,积极推进行政诉讼“三合一”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缓解官民矛盾、化解行政争议具有积极作用。行政机关应诉重点既要强调行政行为合法性,又要兼顾关注诉求、化解矛盾,耐心倾听原告诉求,配合做好协调化解工作。法院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比例和效果。要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实现行政审判公正高效,推动审判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机融合。依托多元解纷平台,探索委托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努力化解争议矛盾,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数据显示,2019年,静安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043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033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376件,约占开庭案件量的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