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线下零售企业踊跃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 十大商圈663家购物中心5600品牌商响应
央广网上海6月24日消息(记者吴善阳)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探索和开拓人民城市建设新境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打响“四大品牌”,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提升上海购物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上海市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联盟近日成立炳授牌。作为上海“五五购物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试点取得预期的成效。
近两年来,上海线下零售企业齐心协力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展现线下零售企业海纳百川的胸怀,添加消费者的后悔权,以高质量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改善消费市场信用环境,努力增进消费市场活力,把“诚信兴商·品质消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升至新的能级。
市商务委刘敏副主任指出:“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动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是树立上海优质服务品牌和形象,为打造良好消费环境、建设优良消费生态、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对接国际规则和通行做法,进一步提高上海的商业服务标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软环境上的差距,打造高质量商品流通体系。”市商务委相关人士表示:在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全面推行之时,要注意平衡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要防止滥用无理由退货,令商家合法权益受损,扰乱市场秩序。为此,要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承诺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撑。一方面要把线下零售企业服务承诺的履约情况与上海商务诚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另一方面,对于“免费租衣客”之类的恶意“无理由退货”行为,鼓励零售企业进行大数据采样、分析。《指引》在推行一段时间后,将根据这些采样与分析进一步完善细则,“我们要让商务诚信的红利向‘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可持续发展溢出,最终获益的将是整个上海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检验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商业文明和社会诚信是否成熟的重要指标之一。“七日无理由退货”从线上走到线下,是零售商积极探索的成果,是在商品没有质量缺陷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利于消费者的行为。线下零售企业施行“七日无理由”制度,既是对企业商业信誉、商务诚信的考验,也是对个人诚信消费行为的检验标尺,对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9年7月3日,上海线下零售企业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启动,市商业联合会发布《上海市线下零售企业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工作指引(试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四星五星级红盾维权联络点名单”,为稳步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提供了相应制度保障。大众点评网则表示,将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统一上线公示本市四星级、五星级“红盾维权联络点”,消费者在大众点评网上搜索“维权联络点”即能获得离自己最近的服务网点信息。全市首批750家零售企业参与了服务承诺活动,部分企业已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这表明上海正在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线下大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8月28日,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市商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线下零售企业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强对重点商圈、重点行业、重点商业企业的指导,以黄浦区、静安区、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等区商圈为重点商圈;以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装家具等行业为重点行业,充分发挥重点商业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2020年1月以来,百货零售类标杆企业百联集团率先垂范,率领旗下百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大卖场、标超、家居建材等多业态450+门店、1500+品牌商品参加服务承诺。上海十大商圈所在的杨浦、黄浦、浦东新区和静安等八个区商务委、商联会通力合作,进一步达成共识。4月29日,本市举办“五五购物节”——“安心消费 畅购无忧”主题活动,进一步开展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亮牌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6月12日,本市十大商圈内有一定影响力的663家购物中心(含百货公司及驰名品牌专卖店),有约5600个品牌商(不包括世纪联华、华联吉买盛、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好美家等四大连锁超市内经营的数万计品牌)承诺7日(或30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并统一公示亮牌。
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需要努力在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就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的适用寻求一个最大公约数,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不适用退货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既侧重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实质公平,同时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均衡。参与承诺服务的品牌商,根据各自商品的特性、属性,根据《指引》这一框架原则,来设定退货的执行细则。主要有三点“限制”:首先,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损不污,同时应当连同商品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包装等一同退回。其次,消费者退回商品时,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经营者销售商品附带赠品的应当明示赠品的价格。第三,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实行。在超市业态中,由于商品种类繁杂、消费者群体多样化以及涉及食品安全问题,退换货政策的制定更慎重。在优衣库门店,消费者大多颇为赞赏“这肯定对我们的保障是更多了,虽然线下店能见到实物,可偶尔‘冲动消费’买多了,买错的概率也是有的。”消费者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品牌门店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