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火灾遇难者每位将获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
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善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对于胶州路728号失火大楼的赔偿救助政策根据事故性质,依法依规制定。
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
对受伤、受灾人员,将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
房屋赔偿问题将按照“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的原则进行。
财产理赔问题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居民自主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受灾居民家庭财产评估,为依法赔付提供依据。
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的居民回搬工作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有序推进。由市建交委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述两幢楼房进行外墙清理等工作,并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尽快安排居民回搬。两幢楼房后续实施方案,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并抓紧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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