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缺位如何破?静安法院以“三方四步”机制为特殊群体筑牢保障线
突发疾病无人照管、意定监护衔接空档,这些特殊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如今有了明确司法解决方案。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携手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临时监护“三方四步”机制与工作指引,破解孤寡老人、失能失智人员等群体监护缺位难题,打通紧急状态下临时监护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巡回审判进社区
以案释法明标准
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白云担任主审法官,将一场监护权变更庭审“搬”进彭浦新村街道社区,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观摩。
被监护人汪先生自幼患精神疾病,常年接受治疗,此前由父亲汪老伯担任监护人。为解除后顾之忧,法院与居委会协助汪老伯夫妇与侄子聂先生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不久后,汪老伯突发疾病丧失监护能力,其妻子无照管能力,汪先生的相关事务陷入停滞。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时间承担临时监护职责,协助聂先生提交监护人变更申请。
考虑到该案的普遍性及临时监护、意定监护的社会关注度,白云特意将庭审放在社区公开审理,她表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们就是要通过鲜活的案例,让社区工作者清楚临时监护、意定监护这些民生案件怎么办、流程怎么走。”最终,白云当庭判决指定聂先生为汪先生的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治互动解难题
精准赋能强履职
临时监护是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基层治理的高频难点,实践中存在权责边界模糊、操作规范缺位等堵点。庭审结束后,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海有以“居委会临时监护的规范履职与申请指定监护的司法衔接”为主题开展专题授课,厘清履职边界、统一操作标准。
针对基层工作者提出的“亲属找不到怎么办”“财产代管如何留痕”“医疗决策是否担责”等困惑,李海有给出可落地的解决方案,明确“监护履职应当依法审慎开展,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有效消除了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筑牢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制度防线,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效能。
机制指引齐落地
权益保障再升级
活动向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赠送了《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临时监护工作指引(试行)》,推动临时监护工作跨部门协同落地。该指引从核心原则、全流程规范、标准化配套、重点环节要求四个维度,明确临时监护操作标准与法律边界,配套10项标准化工作样表,确保履职全程留痕。
同时,静安区人民法院与彭浦新村街道相关负责人共同发布临时监护“三方同时响应、四步指定监护”联动机制:三方响应实现居委会排查上报、街道统筹协调、法院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的无缝衔接;四步流程涵盖立案、核查、审判、移交全环节,形成“排查—响应—裁判—履职”全闭环,针对“老养残”家庭监护失效等5类常见紧急情形,明确责任主体与办理时限。
静安区人民法院正构建监护类案件全流程司法指引体系,推动司法职能融入基层治理,为特殊困难群体织密权益保障网。下一步,将持续健全相关机制,以专业司法服务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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