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仓库“四类突出隐患”有哪些?
为进一步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静安区在全区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四类突出火灾隐患指↓↓↓
一、违规“三合一”“多合一”
1.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临时休息场所。
2.擅自将厂房、仓库改建为员工集体宿舍。
二、占堵“生命通道”
1.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
(1)厂区内局部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2)违规堆物堵塞、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能满足疏散要求
(1)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
(3)建筑内疏散距离、疏散走道宽度不符合要求。
(4)疏散指示标志(标识),应急照明灯等配置不符合要求。
3.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救援窗及标示标牌、设置障碍物遮挡
(1)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救援窗。
(2)原设计的消防救援窗被封堵、破坏或被广告牌遮挡。
(3)消防救援窗未设置标示标牌。
三、违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等持证企业超范围存储、未落实定制化存储。
2.工业企业在厂房仓库违法储存、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3.无危险化学品存储资质的物流仓库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四、建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1.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3.未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值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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