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生解民忧,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丨非凡十年
接待群众咨询近10万人次,接听解答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14万人次,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2万件……十年来,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守为民服务初心,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普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缩影。
十年间,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妇女维权先进集体、上海市老年维权先进集体、上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在一个个称号的背后,是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区法律援助工作者用心、用情保障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所作的努力。
一站联动畅通渠道
法律援助“无缝隙”覆盖
十年来,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便民服务窗口、推行法律援助全市通办等多项举措,实现百姓少跑腿、法律信息多跑路,市民群众能在家门口、在社区,随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求助人赵女士因孩子生父拒不支付抚养费,但孩子生父在崇明区,自己要照顾身患残疾的孩子,出行不便,来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开启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启动法律援助全市通办机制,与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力协作,在静安区办理申请手续,由崇明区完成审批和指派程序,为经济困难的赵女士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街道(镇)司法所、居村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全区范围内法律援助的“无缝隙”覆盖,确保人员到位、受理畅通;在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区妇联、残联、老龄委、区人武部等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整合窗口资源,加强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等一站式联动平台建设,并依托基层服务窗口,健全完善电话咨询、转交申请、派驻值班律师,让专业法律援助服务“一站直达”。
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的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推进“减证便民”,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先行受理,申请人事后通过邮寄等方式补交材料,实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情系桑榆守护未来
惠民服务提升援助质量
“尽心竭力,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普照弱势群体。”这是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直以来的工作动力。在人口老龄化突出的静安区,老年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的问题也更加凸显。
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为老年人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针对老年群体法律问题涉及家事纠纷居多的特点,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延伸工作触角,调诉结合,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70岁的陈老伯是一名伤残军人,2020年1月到某眼科医院就诊,在没有规范检查的情况下,院方对其做了散瞳,致使陈老伯视力急剧下降,近乎失明。后经医学会鉴定,该眼科医院对陈老伯的医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2021年1月,陈老伯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上海霖昂律师事务所黄蓓律师承办此案。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该眼科医院赔偿陈老伯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2万余元,有效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对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注重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心理疏导。2013年7月,静安司法局和检察院设立了“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2015年,在区司法局、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支持下,“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心理服务点”挂牌设立。
在上海首例行政机关起诉撤销未成年人生父母监护权案件中,张玉霞用法律武器,撤销不负责任的母亲对孩子的监护权,让身为监护人的加害者付出应有代价,让惊恐、无助的监护人相信法律会保护他们的孩子。
作为全市首家由律师命名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化运作机构,“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自成立以来,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的创新模式,为一千多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被害人帮教和心理疏导,领迷途的孩子改过迁善,带受伤的孩子重回阳光。
法律援助+普法宣传
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在承办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始终坚持用心用情为群众办事,纾民忧、解民困。在提升援助服务质量的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注重加强“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品牌建设,深入工地、社区,为妇女儿童、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吴女士是一位保洁工,工作期间,查出患有乳腺癌并开始治疗,然而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不给其医疗期,并停缴社保、停发工资。吴女士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其丈夫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吴某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维护吴女士的合法权益。
担任仓库管理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邢女士,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休病假十余天后上班时,遭到老板言语辱骂,后被单位借故辞退。邢女士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她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范晓倩律师承办此案,最终邢女士与单位达成和解,获赔偿款7万元。
为了让更多群众知晓法律援助,遇到困难选择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注重将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以“菜单式服务”为核心,组织援助律师深入社区,开展巡回法律知识讲座,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多个时间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报送承办的17篇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作为全国性指导案例。
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始终坚守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信念,以《法律援助法》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法律援助道路上,静安法援人怀抱热忱、勇毅前行,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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