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诉讼服务、刑事审判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自2020年10月9日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刑事审判庭办公地址变更,武宁南路448号不再立案接待。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工作联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接待、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地址:上海市康定路1111号;联系电话:021-36120000(总机);邮政编码:200042;公共交通:地铁13号线(武宁路站),公交13路、23路、40路、94路、136路、951路等。
二、行政立案接待:(一)涉浦东新区、杨浦区的行政立案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3009号;联系电话:021-26120000(总机);邮政编码:200072;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汶水路站),公交46路、95路、206路、741路、705路等。(二)涉嘉定区的行政立案地址:上海市墨玉北路245号;联系电话:021-39502600;邮政编码:201805;公共交通:地铁11号线(安亭站)转嘉定69路、嘉定102路、嘉定128路等。
三、执行立案接待:(一)首次执行案件立案地址:康定路1111号、共和新路3009号;(二)执行异议案件、恢复执行立案地址:共和新路3009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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