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克隆出租被公诉
(通讯员 杨睿 记者 范献丰)外地来沪的李师傅为了赚钱竟然动起歪心思,铤而走险买了一辆克隆出租车,为了能以假乱真不让乘客产生怀疑,李师傅还顺带买了车辆营运证、驾驶员服务卡等一系列需国家正规机构颁发的证件,最终被执法部门查获。近日,区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对李师傅提起公诉。
2万元买来克隆出租车 “证件”一应俱全
40岁的李师傅有着多年的开车经验了,2012年底李师傅靠着自己的开车技术做“黑车”生意。当他正准备买一辆性价比最高的下线出租车时,有个车店老板凑近到他旁边:“买这个下线的出租车还不如买个克隆的出租车呢!”“克隆?”李师傅听得糊里糊涂,什么是克隆出租车?“克隆车就是外观跟有营运资格的出租车一模一样的轿车,包括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等等都是有的。虽然被查的风险大,但是来钱快啊!”车店老板一通解释后,李师傅着实动心了。
回到家的李师傅思量了一番,最终拨通了车店老板留给他的卖克隆出租车的人的电话。一名男子接了电话:“你要买什么车?”李师傅对克隆出租车的样式不太了解,他提出想先过去看看,可是对方说要看必须带2万块钱过去,李师傅想了想,如果以后真有辆自己的出租车,赚钱多容易啊,受利益驱使的李师傅第二天就带着钱去找卖主。据李师傅回忆:“是一辆桑塔纳,具体车型我忘记了,车的外观和大众出租车一样的,车子有大众顶灯,车里还有计价器。”李师傅试开了一下,感觉没什么问题,便以2万块钱的价格和卖主成交了。
卖主还卖给了李师傅三张证件,说是开车必须携带的证件,否则别人一坐上车,就知道车是假的。而且一般开车是两个驾驶员,所以要准备两张驾驶员服务卡,但其实服务卡上的照片都不是李师傅本人。
为牟利调换公交卡 拓宽“赚钱渠道”
由于是克隆出租车,每当有乘客用公交卡刷卡支付车费时,李师傅都很头疼,因为帮乘客刷好后,他也不知道钱到哪里去了,所以渐渐的他又想出了别的来钱方法:“调换交通卡”。
3月16日,王女士坐上了李师傅的车,上车后王女士专注于玩自己的手机,并没有发现这辆车的异常。到了目的地后,李师傅问:“共18元,请问是现金还是刷卡?”“哦,刷卡。”王女士从包里拿出普通紫色公交卡递给了李师傅。刷好卡后,王女士突然听到公交卡掉在地上的声音,王女士拿在手中一看,感觉比原来的卡旧了一些,便当场询问是否调换。李师傅坚决否认。王女士心想拿着发票就算被调包了也能凭着发票找到这辆车,便半信半疑地下了车。当王女士用这张卡查询余额时发现卡里本应还有的404元人民币只剩下了4角。她完全没料到自己坐的是一辆克隆出租车。
原来李师傅在地铁站、超市等地方买好交通卡后,将里面的钱用掉,卡放在车上,当乘客坐在后排刷卡时,假装将乘客的卡掉在副驾驶座下,再将事先准备好的空卡给乘客。
李师傅的生财之道经营了没多久,就被交通执法部门查获。
>>>检察官提醒:
对于克隆出租车现象,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克隆出租车隐蔽性高,严重扰乱出租营运秩序,且克隆出租车都是淘汰下的出租车,车况较差,安全影响大。相关交通执法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路面执法,监控探头跟踪;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也将加强对克隆出租车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给不法分子以威慑。
同时,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乘客:上海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携带本人的驾驶证及车辆的行驶证、运营证,本人的准营证和服务卡等证件,以便乘客在乘坐时可进行识别和对比。乘客还可观察车身标志、车内设施是否完好,车座椅套是否整洁,如发觉有异常,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最后为了防止公交卡被掉包,检察官建议市民们在公交卡上做好标记,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比如:贴上贴纸、套上卡套或者系上小挂件,这样有了标志性的公交卡,被调包的情况可大大减少。(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静安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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