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静安区部门和行业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
序号 |
单位 |
内容 |
监督电话 |
1 |
工商分局 |
1、分局各服务窗口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简易变更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核准登记。 2、分局各服务窗口在受理过程中,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3、分局各服务大厅设立午间值班制度,并提供延时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有关事务。 |
52137946 |
2 |
公安分局 |
“电子警察”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对“电子警察”违法处理没有异议的,可前往本区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减少办理群众来回奔波。 户籍管理: 1、我区各公安派出所为本市新生儿取名提供免费重名查询服务。本市居民需要对其新生儿取名进行重名查询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免费提供本市范围内重名查询服务,查询结果(指重名人数,个人信息不提供)当场告知。 2、本市户籍人员为办理身份证,要求拍摄身份证照片的可在我区居民身份证照片拍摄点:胶州路415号拍照。 3、对具有本市户籍的行动不便的人员,我区人口办可上门采集指纹信息及拍摄身份证照片工作。 4、我区各公安派出所对于本市二手房产交易后,买方申请查询新购房屋内是否有户口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购房人所持的购房合同或已过户的房屋产权凭证及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为其提供该房屋是否有户口登记的查询服务,并当场口头答复,但不提供户内人员信息。 出入境办证中心: 1、本市及外省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申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 2、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3、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4、本市居民港澳旅游签注自助业务。 5、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 *为了避免您的来回奔波,办理出入境相关事项前可详参“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政务公开板块”内相关内容,网址:http://crj.police.sh.cn/eemis_tydic/zwgk.jsp。 |
62588800 |
3 |
税务分局 |
1、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7天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税服务。 2、办税服务厅提供人工延时服务,设立午间值班制度,以方便纳税人办税。 3、公开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条件和办理程序,并依法按时办结各类涉税事项。 4、为纳税人提供听得见的12366纳税咨询服务、看得见的“上海税务”网站(网址:www.tax.sh.gov.cn)纳税咨询服务。 |
52282711 |
4 |
区质量技监局 |
1、进一步强化质量建设。开展各类质量促进和提升活动。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对涉及安全、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产品加大整治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提升区域总体质量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2、深化质量惠民工程。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培育和创建,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和计量专项检查。开展社会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组织质量服务活动,并提升12345转接案件的办理质量。 3、加强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区内在用特种设备年度定检率达100%。 4、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 |
12365 |
5 |
区安监局 |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执法计划性,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检查,检查有记录”。依据《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文明执法。 2、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廉明,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提高执法效能,督查整改存在问题。 3、完善值班制度,及时受理12345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反馈。加强应急值班,建立反应迅速、工作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值守系统,提升安监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62322251 |
6 |
食药监分局 |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局相关规定。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对待服务对象。 2、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或受理,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是人员来访的,做到首问必答,解释必清,并主动告知办理部门和单位;是来电、来函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3、坚持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行阳光行政,将行政许可事项在窗口及区府网站等处公开。重点推进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强化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公开,及时向公众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提高公众食品药品风险防范意识。 4、坚持文明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耍态度、不傲慢,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5、坚持廉洁行政。严格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个不准”:不准收受监管对象任何形式的好处;不准利用职权干扰或影响公正执法;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执法;不准虚报瞒报或擅自发布监管信息;不准以任何名义与监管对象开展联谊活动;不准着制服到餐饮场所消费或以执法单位名义订餐;不准在风景名胜地和高档酒店举办内部会议或培训。 6、坚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接受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7、投诉举报及监督方式。投诉举报电话:12331;电子邮箱:jinganbgs@smda.gov.cn。 |
62535366 |
7 |
区文化执法大队 |
1、公开、公平、公正查处违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2、及时查办上海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受理的举报案件(市文化执法总队下转);安排专人接听区文化执法大队设立的52138858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耐心,反馈及时。对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举报,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3、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努力解决文化市场突出问题。 4、严格遵守《上海市文化执法工作人员廉政守则》、《静安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守则》,违者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
52138858 |
8 |
区环保局 |
1、坚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环保行政审批事项。 2、初信初访100%受理告知,100%按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争初次信访办结后重复率控制在30%以内。 3、接到发生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做好报告、赶赴现场、开展监测、组织开展调查、向社会发布信息等各项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体系,做好静安区AQI分区发布工作。 |
62179465 |
9 |
区绿化市容管理(服务)城管系统 |
绿化部门: 1、全区3座公园每天免费向游客供应开水。提供应急药品(外用药)、针线包和出借雨伞、童车、拐杖或轮椅、上海地图等服务。 2、开展绿化知识、绿化服务进社区、进校区、进营区、进园区、进楼宇活动和开展盆花进社区活动。 3、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审批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 |
62188550 |
市容环卫部门: 1、城市道路保洁。城市道路,每天至少清扫保洁3次,实施机械清扫、清洗的道路机械清扫、清洗每天不少于1次。废物箱每天至少收集1次。 2、开展公共厕所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面统一服务规范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厕所等级、服务时间、服务管理标准、服务管理人员工号、服务管理单位及投诉电话等,并将公示内容安放于公厕醒目位置。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着装统一整洁,建立保洁服务日志登记制度。专人看管公厕配置便民服务箱(包括针线包,常用应急外用药品红药水、创口贴等)和洗手液(皂)。 3、垃圾清运服务。居民生活垃圾每日清运;垃圾箱房(桶)按“六定”制度规范管理,每三天至少清洗1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做到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 |
62278179-107 |
城管执法部门: 1、深入推进大队6个基层中队“六进”(“进社区、进商家、进工地、进学校、进物业、进楼宇”)宣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三定”(定人、定时、定点)服务群众机制,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城市环境问题。 2、健全城管大队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速有效处置群众举报。 |
52399930 |
绿化、市容、城管综合: 1、投诉处理。对于全区范围内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方面市民诉求均做到“三个二”:即20分钟内将投诉个案移送相关单位;2小时内有工作人员到现场;24小时内必须与投诉人沟通。 2、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严格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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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民防办 |
1、严格按规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民防工作的公开信息,方便查询和办事。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阶段、扩初阶段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核,每个阶段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缩短20%办理完毕。 |
62538051 |
11 |
区建设交通委 |
1、实行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便民利民。 2、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依法、规范、高效、便捷原则,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加快行政审批事项处理速度。 3、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公平、公开、公正查处违法案件,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
62302384 |
12 |
区规划土地局 |
1、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减少材料重复报送,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缩短15%~20%以上。 2、加强城市规划公开,提高公众知晓度。各项行政许可在批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开。 |
62581892 |
13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 |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 1、严格按照“热情、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2、认真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并及时有效地加以整改;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诉求向诉求人耐心解释争取理解;对需要相关部门合力解决的诉求主动跨前、积极作为、努力协调。 |
62676706 |
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电话:962121 1、周一至周日全天业务接待,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365天有维修服务。 2、公开办事制度,告示各种办事手续程序、要求和时限,公开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公开办事纪律;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3、维修及时,电梯关人故障半小时到现场;急修项目2小时内到现场,其中市区设置管理处的小区半小时内到现场;一般修理项目3天内修复(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此限);楼内有电梯的,必须保证有一台电梯正常运行;维修单由住户签收,件件有落实。 4、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多收费、乱收费。 |
962121 |
14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全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区人保局所属5个窗口单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中推行首问责任制,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服务。 2、全免费提供宣传资料。通过区人保局所属5个窗口单位向市民免费提供相关业务办事告知单等资料。 3、全覆盖规范窗口办事。区人保局所属5个窗口,按照相关业务操作规定,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业务,做到“一次告知清楚,两次受理或办结,对因服务窗口原因第二次仍然不能受理或办结的,第三次实行上门服务”。 4、全公开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及咨询电话。区人保局所属5个窗口分别公开本窗口工作人员照片、工号及信息咨询电话。 |
12345 |
15 |
区民政局 |
1、“962200”上海民政服务热线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接收市民咨询投诉举报。 2、对全区社会组织实施全过程无纸化网上年检,并提供受理、审核、审批、领证各环节全覆盖的短信提醒功能。 3、区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免费为市民提供婚前保健咨询服务。 |
962200 |
16 |
区财政局 |
1、自区人代会批准本级预算之日起,在30天内将部门预算批复预算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 2、会计从业资格审批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职业资格审批,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 4、做好区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政府性基金总预算和总决算公开,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20个工作日后向社会公开。 5、推进区级21项专项资金公开。 6、推进45家部门预决算公开,42家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
62275736 |
17 |
区商务委 |
1、深化“菜篮子”体系建设,做好菜价信息进社区的运行维护。继续推进早餐工程,搞好便民早餐的布局和建设。 2、探索楼宇服务企业模式,试点重点楼宇中小企业服务站。设立静安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3、认真梳理外资、外贸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推进变更项目的备案化管理。对非核心的外资企业除保留“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等4项行政变更事项的审批外,推进其他项目的备案管理。 |
52130388 |
18 |
区司法系统 |
律师服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明示收费方式,公开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收费。 公证服务: 1、公证服务明示收费的方法和标准,并按照规定收费。 2、实行首问接待责任制:材料齐全,一次咨询、受理,一次发证。材料不齐全,一次咨询,二次受理,三次出证。 3、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对残疾人和七十岁以上老人实行优先服务,优先受理、接待;对有特殊困难者实行上门服务,并保证在和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帮助。 4、设休息日服务制,星期六开设接待。 5、设立投诉意见箱和当事人联系箱,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 法律援助服务: 1、确保12348法律服务咨询专线畅通。 2、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来访必接,来电必答,来信必回。 3、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告知清楚,二次受理立案,7个工作日内审核和答复。 4、依法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5、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依法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6、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跟踪办理。 7、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实施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8、坚持政务公开,公示受理条件、受理范围、申请程序、投诉电话、援助律师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12348 |
19 |
区发展改革委 |
1、实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告知、按时办结”。申办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规定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一次讲明;材料齐备的,按时办结。 2、权属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实行“零收费”,不以任何理由收取行政费用。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办事规程和办理情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查询地址:静安区江宁路575号3楼;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夏季2:00—5:00),法定假日例外。查询网址: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 4、加强价格举报查处。坚持“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原则,积极协商调解群众价格纠纷,及时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件件有落实,进一步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举报电话12358。 5、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电话:62478126;价格监督管理电话:62186795。 |
62478126 |
20 |
区旅游局 |
1、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旅行社审批实行网上公布。(登录静安旅游网:http://www.tourism.jingan.gov.cn) 2、积极做好“乐游静安”微信,通过微信平台宣传静安旅游资源,传递商旅文资讯,树立静安旅游形象。 3、办好静安金秋都市游活动,服务社区百姓,打造静安旅游特色品牌。 4、坚持“热情、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原则,遵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复。接到旅游者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给予回复,投诉件的处理期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
62278998 |
21 |
区文化局 |
1、窗口接待首问责任制,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标准:一视同仁,耐心细致,及时快捷,想方设法。 2、年底前,完成数据转库工作,全面实现图书馆一卡通外借服务;开通静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账号,拓展公众服务渠道和方式。 3、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文化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服务文化企业,繁荣文化市场。 4、市场科电话:62322061; 图书馆电话:62537141。 |
62322061 |
22 |
区体育局 |
1、切实做好第十五届市运会组队参赛工作,静安区代表团运动员、教练员坚持“拼搏、奋进、文明、诚信”的参赛宗旨,争取好成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按照《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实现以步行30分钟 “体育圈”为最大服务半径的“点、线、面、环、区、圈”设施体系,重点建设好居委健身室和楼宇健身室,完成区体育中心羽毛球馆建设。确保百姓健身房、健身步道、公共运动场、健身苑点设施完好。 3、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市民健身条例》,以“时尚性、娱乐性、参与性”为特色,办好体育广场周周赛、楼宇运动会两大赛事品牌,办好元旦迎新健身跑、广播操比赛两大标志性活动。组织好社区健身气功、排舞、国标、健身操舞等比赛;开展好虚拟运动会、棋牌等智力项目比赛;深化与“五星体育”等媒体合作,办好“弈棋耍大牌”万人棋牌赛等活动。 |
62672300 |
23 |
区科委 |
1、政务公开:全面公开本区科技创新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及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 2、行政效率:科技政策支持企业项目行政审批严格遵守市、区两级规定程序与期限。 邮箱:suntao@e-jingan.gov。 |
62182486 |
24 |
区教育系统 |
教育部门: 1、进一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 2、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努力满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需求。 3、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促进其在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行业: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不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测试成绩分班;不与“豪华”简历、奥数、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登记考证书以及“小五班”挂钩。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以体育、艺术特长为名招收择校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数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3、民办初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不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内容不涉及学科文化知识,不进行其他任何形式学科考试和测试。 4、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各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
62583996 |
25 |
区卫生(医疗)计生系统 |
1、改善医疗服务。继续推进“关爱患者,从细节做起”文明服务主题活动,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窗口结合工作实际,推出进一步改善门急诊环境、推广预约诊疗、增加伙食多元化、以多种形式公示医药费用、加强培训规范医疗行为以及倡导“三首”、“四轻”、“五多”服务等六项举措。 2、加强行业监管。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强医患沟通能力;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核处工作;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平台建设,规范职务权利和职业权利的运行;集中力量开展以“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为重点的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教育,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
62551717 |
26 |
供电行业 |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2、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3、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4、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6、装表接电的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7、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9、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网址:http://95598.sh.sgcc.com.cn)。 10、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
95598 |
27 |
供水行业 |
1、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出厂水9项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5%,管网水7项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5%,常规指标42项合格率不低于95%。 2、在主要服务窗口设置供水水质公示牌,每日公布区域内供水水质情况。 3、全市平均供水服务压力高于160千帕,管网水压合格率高于97%。计划性停水或降低水压,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客户,并按时恢复供水。停水或降压超时应再次通知客户。 4、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对外服务,对客户三来(来信、来电、来访)处理及时率达100%。受理客户投诉后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5、供水企业管辖范围内的水表、开关、水表接口爆裂、断水等紧急报修,2小时内赶到现场;管网漏水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报修按约定时间上门修理。 6、申请水表过户,7天内办理完毕;申请移装水表,15天内办理完毕;新入户居民到自来水公司办理入户手续后,在5天或预约期限内完成装表。 7、抄表做到礼貌服务、抄算准确、发单及时。地下水表连续2次估抄、套式表连续5次估抄后,应采取有效措施见表抄表,准确出账。 8、在主要服务窗口公开水价、收费标准(或依据)、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做到规范收费。市南供水公司的监督电话:52560905;地址:昌平路1035号。 |
52560905 |
28 |
供气行业 |
1、本公司不上门推销燃气器具。 2、接到漏气报修,先告知防范措施,内环线内漏气报修45分钟内到场处置,内环线外漏气报修90分钟内到场处置,一般报修4小时内到场,处置每天19:00时以后的一般报修,次日12:00前到场处置。 3、家庭用户新装燃气,从付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上门安装做到“约时上门”。 4、实行家庭用户跨区业务受理,新装及添、移、改装业务可在上海燃气集团任何网络站点受理。 5、维修服务备有“价目表”,按规定收费。 6、燃气管道维修后发生同类故障再次修理的,3个月内免收一切费用,6个月内免收材料费。 7、燃气服务窗口全年无休,962777燃气热线24小时受理用户来电。 |
962777 |
29 |
邮政行业 |
1、向社会提供365天“全天候”的信报邮件投递服务,信件日日投、早报早投、日报日投;订户发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主要报刊短缺,可拨打各支局补报电话或11185,以便及时收到补报。 2、向社会提供挂号函件签约投箱服务(即用户与所在邮政投递支局签订协议,所有挂号函件一律投送至用户信箱内)。 3、加快本市互寄给据邮件查询答复时限,确保邮件在法定查询期限(自受理用户提出查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4、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设置便民服务箱,提供党报党刊现场阅览服务;开通11185客服热线主动征询用户意见。 5、用户投诉报刊未收到的,及时处理,最晚不迟于下一个工作日18:00前给予答复;其他投诉及时处理,不晚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服务电话:62314778。 |
62315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