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婚登中心积极应对经适房婚姻状况出证高峰
本报讯 (记者 彭旭卉)3月28日至4月28日是我区第一批经适房的受理申请时间。由于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需要婚姻登记证明,近期,大批静安户籍的居民蜂拥而至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要求出证。其间当事人的情况复杂,有从未办理过法定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有在五、六、七十年代在外地办理过登记手续但证书遗失的,有配偶早年在外地去世的,更有大量因各种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等等。由于历史与发展的原因,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婚姻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水平差距很大,客观造成档案、信息严重不全,许多群众也未曾保管相应的资料。
面对重重压力和考验,婚登中心在区民政局的坚强领导下,信守“真实、合法”的工作理念,采取专项措施,既坚持依法行政,又充分体现执政为民。区民政局与区房地局联合会签了针对1960年(含)之前事实婚姻的会议纪要,由辖区居委会大力协助出具证明;对早年在外地结婚、离婚、丧偶提供不了原始证明材料的,通过与当事人单位、街道、居委会联系出具旁证解决此类难题;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或确因健康状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当事人,婚登中心请居委会协助了解情况和指定受托人,提供医院病史等方法妥善解决困难;对因正在外省市或国外工作、学习不能亲自办理的,通过本人写委托书直接传真至婚姻登记中心的方法,由受托人代为办理;对当事人因上班时间与婚登中心受理时间冲突,而不能前来的,婚登中心通过放弃中午、晚上的休息,加班加点方便当事人尽快拿到证明。
短短两个月,区婚登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眼睛熬红了,有的同志甚至晚上做梦都在出证。面对有些不理解政策的当事人的责怪和辱骂,窗口服务人员坚持耐心解释,做到骂不还口,中心领导主动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想方设法方便群众办事。在区民政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爱岗敬业精神的鼓舞下,静安婚登人用热忱、辛劳和汗水,换来了办证群众的热情感谢和交口称赞。
据统计,从2011年3月至4月,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共计1544份,其中用于申请我区第一批经适房的1000份,比2010年同期上升363.66%;补发婚姻证书256份,比去年同期上升82.86%。 静安时报提供
相关文档
看过此文章的人还看了
猜您喜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使用说明